竹辦發〔2017〕26號
縣委辦公室 縣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創新驅動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縣人武部黨委,縣委各部委辦,縣級國家機關各辦局,各人民團體:
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創新驅動發展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竹山縣委辦公室 竹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9月7日
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創新驅動發展實施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人才引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推動創新驅動發展的若干意見》(鄂發〔2017〕5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實施意見》(十辦發〔2017〕10號)精神,全面推進人才優先發展戰略,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更好服務“一核兩帶三為主”戰略實施,特制訂如下實施辦法。
一、擴大人才引進規模
1.實施“我選湖北·智扶竹山”計劃。廣泛征集縣內企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和機關事業單位實習實訓崗位,在今日竹山網、竹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開通“我選湖北”鏈接,運用媒體發布實習實訓崗位信息及來竹山創新創業優惠政策,力爭未來五年來竹山實習實訓和創業就業人數達3000人以上。對來竹山實習實訓的大學生給予生活補貼,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為有創業意向的大學生提供融資、培訓、貼息貸款、創業補貼等方面的支持服務。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公益性崗位和事業單位服務型崗位,采取公開招錄、考核、招聘等方式引進。吸納招募“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
2.實施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計劃。引進“兩綠三生”產業急需緊缺人才,以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綠色食品、生態旅游、綠松石加工等產業為重點,聚焦引進一批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以及互聯網跨界融合創新人才和產業策劃、資本運作、電子商務、文化創意等現代服務業人才。通過項目資助、創業扶持、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創業團隊發展。加大教育、衛生、農業、畜牧、文化旅游、城建規劃、金融服務等行業急需緊缺專業、重點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人才的剛性引進力度,通過給編制、給補貼、定向考察考核方式聘用,確保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本著“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完善不占編制、不遷戶口、不轉關系、來去自由的柔性引才機制,采取政府顧問、客座兼職、技術承包、項目合作、人才租賃等形式,實行“一事一議”“一人一策”,不定期引進高層次人才。支持企事業單位建立院士(專家)工作室(站),培養創新創業人才,轉化前沿科研成果。鼓勵企業共建研發機構引進高層次人才。
3.加大基層一線、艱苦崗位人才招聘力度。合理設置事業單位招聘條件,招聘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初級專業技術人員時,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以內,招聘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可根據工作需要進一步放寬;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不突破行業職業準入對學歷要求的前提下,學歷最低可以放寬到大專及以上學歷,少數特殊專業可放寬到高中、中專(含技工學校)學歷;招聘鄉鎮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可不作專業限制,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適當放寬專業要求。安排一定數量崗位面向本縣、本市或者周邊縣市戶籍人員(或者生源)招聘。探索從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改進招聘方式方法,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縣級事業單位招聘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人員,以及行業、崗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采取統一考試考核方式招聘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有區別地確定通用能力測試成績權重,加大專業素質考試成績的權重,可根據應聘人員報名、專業分布等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對“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基層服務人員和退役士官士兵,適當增加工作實績在考察中的權重,可按有關規定專項招聘。
4.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放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條件,引進省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竹山建立分支機構,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二、完善人才流動機制
5.暢通人才流動渠道。機關事業單位從非公有制單位和合同工中錄(聘)用的工作人員,單位繳納社保年限作為工齡計算,實行工齡連續計算。逐步完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銜接辦法,為人才跨地區、跨行業、跨體制流動提供便利。
6.支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縣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公共衛生、義務教育等人員除外)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離崗在本縣創辦企業或到企業開展技術科技成果轉化,離崗創業期限一般為3年。離崗創業期間,原單位不再發放工資報酬,“五險一金”由創辦的企業或所在科技成果轉化單位負責繳納,其編制、人事關系和職務級別予以保留,工齡連續計算,檔案工資正常晉升,原崗位任職或者聘用時間連續計算。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后,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享有同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的權利。
三、建立健全人才培養機制
7.建立多元化技能人才培養體系。依托“兩綠三生”產業項目,建設2至3個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利用縣職業技術集團學校、規模企業等現有資源,根據全縣產業發展需要,新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定期組織工作站(室)帶頭人開展交流活動。公共實訓基地和工作站(室)評審驗收后分別給予5萬元的資金扶持。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與省市高職院校、技師院校和高級技工學校建立校企合作聯盟,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開展以賽促訓活動,支持行業組織、企業、院校等舉辦職業技能競賽、崗位比武等活動,積極引導和參與“湖北工匠”選拔、“絕活”大賽、“車城狀元”技能大賽、“技能達人”評選。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對師傅所帶徒弟在國家、省級技能競賽或評選表彰中獲得獎勵的,對傳幫帶師傅給予獎勵,對參賽獲獎者實行再獎勵。支持創建非遺傳承人(大師)工作室,重點開展綠松石加工、剪紙、刺繡、制茶等民間工藝技術推薦評選,積極培育地域特色工藝師。對符合條件的優秀高技能人才,經申報、推薦、評審認定后,統一納入國家、省、市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進行重點培養,同時分別給予10000元、5000元和2000元的資金獎勵。
8.建設大學生實習實訓平臺。依托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人才創新創業示范基地、村和社區等,共建大學生實習實訓基地,評定3至5家大學生實習實訓示范基地,每家給予5萬元資金扶持。整合現有資源建設1個實習實訓集中生活安置區。
9.建設孵化基地創業平臺。依托各級各類園區、企業等,建立一批孵化基地和創業平臺,重點培育綠松石產業人才夢想小鎮和竹山縣人才創新創業服務超市,將其打造成省級、市級創新創業示范平臺和超市。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新創業示范平臺,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5萬元資金扶持。入駐孵化基地等平臺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定創業扶持。在創業孵化基地同步建設人才創新創業服務超市,為創新創業提供“全過程、全要素、全方位”服務。
10.建設“企業人才之家”。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建設“企業人才之家”,每個企業建立人才工作聯系點,構建“一家多點”的企業人才組織網絡。建立“企業人才之家”專項經費,加大硬件建設投入,建立健全辦公制度、會議制度、人才接待制度、督查考評制度等,制定企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人才開發目錄,分類建立企業人才信息庫,定期組織專場招聘、網絡招聘等引才活動。
四、改進人才評價管理機制
11.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落實職稱制度改革,不將論文等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外語不作為職稱評審前置條件,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可將專利成果、項目報告、技術推廣、教案病案等作為主要評價要素。職稱系列未設置正高級別的均設置正高級。依據國家和省人才計劃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直接認定相應職稱;對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企業家、經營管理人才和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可直接申報相應系列(專業)職稱;對為企業發展作出特殊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實行特殊評審;對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全日制院校畢業生(不含“五大”畢業生)見習期滿考核后初定職務;對特別優秀的中青年工程技術人員和在科技創新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創新型人才,可經縣職改辦推薦、省市職改辦同意,破格申報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稱。進一步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參加職稱評審渠道。對縣、鄉(鎮)屬事業單位引進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享受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市優秀中青年拔尖人才,首席技師,博士后科研人員及其他特殊專門人才,在崗位聘用時納入特設崗位,可不受事業單位崗位數額、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職稱評審向基層農村教師、基層衛生計生人員、農業技術人員傾斜。
12.創新技能人才評價方式。建立以企業為主的高技能人才評價機制,采取實際工作能力考核和工作業績評定的方法考核鑒定,淡化文化理論考試,重點評價執行操作規程、解決技術問題和完成崗位工作任務的能力。在崗工作多年并掌握較高技能、做出突出成績的生產一線骨干人才,可突破工作年限和職業資格等級的要求,允許破格或越級參加技師、高級技師考評。
五、健全人才激勵保障體系
13.提升人才服務水平。優化人才服務流程,完善高層次人才安居辦法。建立黨政領導聯系優秀人才制度。長期在特殊一線崗位工作的人才健全相應醫療保健制度。優化人才及家屬落戶、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社會保障、人才安居、體檢療養、創業扶持等服務。
14.完善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激勵制度。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市場定價機制,允許科技成果通過協議定價、掛牌交易、拍賣等方式轉讓轉化。合理劃分創新團隊、個人、單位之間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成,提高成果轉化收益歸屬研發團隊的比例。對企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條件的探索開展參與技術入股及分紅試點。政府以股權投資方式支持轉化的科技成果,在約定期滿退出時,股權可優先回購給成果完成人。
15.完善人才創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創辦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信用貸款和貸款擔保支持。對創辦的科技型企業購買科技保險產品及符合條件的科技研發項目或創業擔保貸款,給予貸款貼息資助。
16.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嚴格執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侵犯知識產權的失信行為納入社會信用記錄。拓寬知識產權保護渠道,依托專業機構、律師協會提供知識產權法律服務。
17.強化引進高層次人才生活及住房保障。縣財政建立人才引進專項基金,分層分類對重點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團隊提供生活補貼、安家補貼、購(租)房補貼,采取貨幣化、市場化方式解決人才住房問題,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的好。
18.建立人才榮譽獎項申報激勵制度。對有卓越貢獻和重大貢獻的杰出人才,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推薦,提請授予榮譽稱號。縣每3年進行一次優秀人才評選命名,入選的人才頒發命名證書,按相應等次給予一次性物質獎勵。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19.建立農村實用人才創業扶持制度。實施四個“一村一”培養計劃,大力培育農村實用人才。制定《關于扶持“一村多名大學生計劃”學員回鄉創業助推精準扶貧的實施辦法》,對“一村多名大學生計劃”學員給予全額學費資助。每年評選20名“村級電商創業精英”、20個“人才創新創業示范基地”、20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分別給予5000元資金獎勵。
20.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縣財政每年安排人才發展專項資金300萬元,用于人才招聘、培養和獎勵等支出。落實有利于人才發展的稅收支持政策。研究制定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加大人才投入的政策措施。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支持人才工作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六、加強人才工作組織領導
21.完善黨管人才工作格局。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人才工作新格局。進一步明確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職責任務和工作規則。加強人才工作者交流培訓。建立人才政策調查和評價機制,加大人才工作部門對人才的考核評估力度,實行一年一調查、一年一評估,對人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研判,根據需要及時對人才政策進行修改完善,及時清理不合時宜的政策性文件。
22.深化人才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建立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加大人才工作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的權重。堅持把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把人才工作列入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述職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
23.營造支持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直接聯系人才制度,完善專家決策咨詢制度,暢通建言獻策渠道,發揮新型人才智庫的作用。加強優秀人才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努力營造尊賢重才、勇于創新、鼓勵成功、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
24.本實施辦法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辦公室商縣委人才辦承擔。
25.本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如國家和省、市有新規定的,以國家和省、市規定為準。
中共竹山縣委辦公室 2017年9月7日印發
縣委辦公室 縣政府辦公室
印發《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創新驅動發展實施辦法》的通知
各鄉鎮黨委、政府,縣人武部黨委,縣委各部委辦,縣級國家機關各辦局,各人民團體:
經縣委、縣政府同意,現將《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創新驅動發展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中共竹山縣委辦公室 竹山縣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7年9月7日
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推動創新驅動發展實施辦法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人才引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推動創新驅動發展的若干意見》(鄂發〔2017〕5號)和《市委辦公室、市政府辦公室關于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促進人才優先發展的實施意見》(十辦發〔2017〕10號)精神,全面推進人才優先發展戰略,激發各類人才創新創造創業活力,更好服務“一核兩帶三為主”戰略實施,特制訂如下實施辦法。
一、擴大人才引進規模
1.實施“我選湖北·智扶竹山”計劃。廣泛征集縣內企業、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和機關事業單位實習實訓崗位,在今日竹山網、竹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開通“我選湖北”鏈接,運用媒體發布實習實訓崗位信息及來竹山創新創業優惠政策,力爭未來五年來竹山實習實訓和創業就業人數達3000人以上。對來竹山實習實訓的大學生給予生活補貼,購買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為有創業意向的大學生提供融資、培訓、貼息貸款、創業補貼等方面的支持服務。開發適合高校畢業生就業的公益性崗位和事業單位服務型崗位,采取公開招錄、考核、招聘等方式引進。吸納招募“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和大學生村官。
2.實施高層次急需緊缺人才引進計劃。引進“兩綠三生”產業急需緊缺人才,以信息技術、生物醫藥、綠色食品、生態旅游、綠松石加工等產業為重點,聚焦引進一批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以及互聯網跨界融合創新人才和產業策劃、資本運作、電子商務、文化創意等現代服務業人才。通過項目資助、創業扶持、貸款貼息等方式,支持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創業團隊發展。加大教育、衛生、農業、畜牧、文化旅游、城建規劃、金融服務等行業急需緊缺專業、重點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人才的剛性引進力度,通過給編制、給補貼、定向考察考核方式聘用,確保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本著“不求所有,但求所用”的理念,完善不占編制、不遷戶口、不轉關系、來去自由的柔性引才機制,采取政府顧問、客座兼職、技術承包、項目合作、人才租賃等形式,實行“一事一議”“一人一策”,不定期引進高層次人才。支持企事業單位建立院士(專家)工作室(站),培養創新創業人才,轉化前沿科研成果。鼓勵企業共建研發機構引進高層次人才。
3.加大基層一線、艱苦崗位人才招聘力度。合理設置事業單位招聘條件,招聘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和初級專業技術人員時,年齡可以放寬到40周歲以內,招聘中、高級專業技術人員可根據工作需要進一步放寬;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不突破行業職業準入對學歷要求的前提下,學歷最低可以放寬到大專及以上學歷,少數特殊專業可放寬到高中、中專(含技工學校)學歷;招聘鄉鎮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可不作專業限制,招聘鄉鎮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可適當放寬專業要求。安排一定數量崗位面向本縣、本市或者周邊縣市戶籍人員(或者生源)招聘。探索從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中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改進招聘方式方法,鄉鎮事業單位招聘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縣級事業單位招聘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或碩士以上學位人員,以及行業、崗位急需緊缺專業人才,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面試、組織考察等方式公開招聘。采取統一考試考核方式招聘的,可以根據工作需要,有區別地確定通用能力測試成績權重,加大專業素質考試成績的權重,可根據應聘人員報名、專業分布等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不設開考比例,劃定成績合格線。對“三支一扶”人員、大學生村官、西部志愿者等基層服務人員和退役士官士兵,適當增加工作實績在考察中的權重,可按有關規定專項招聘。
4.大力發展人力資源服務業。放寬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設立條件,引進省內外知名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竹山建立分支機構,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
二、完善人才流動機制
5.暢通人才流動渠道。機關事業單位從非公有制單位和合同工中錄(聘)用的工作人員,單位繳納社保年限作為工齡計算,實行工齡連續計算。逐步完善基本養老保險關系轉移、銜接辦法,為人才跨地區、跨行業、跨體制流動提供便利。
6.支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離崗創業。縣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從事公共衛生、義務教育等人員除外)經所在單位同意,可以離崗在本縣創辦企業或到企業開展技術科技成果轉化,離崗創業期限一般為3年。離崗創業期間,原單位不再發放工資報酬,“五險一金”由創辦的企業或所在科技成果轉化單位負責繳納,其編制、人事關系和職務級別予以保留,工齡連續計算,檔案工資正常晉升,原崗位任職或者聘用時間連續計算。專業技術人員離崗創業后,與原單位其他在崗人員享有同等參加職稱評聘、崗位等級晉升的權利。
三、建立健全人才培養機制
7.建立多元化技能人才培養體系。依托“兩綠三生”產業項目,建設2至3個高技能人才公共實訓基地。利用縣職業技術集團學校、規模企業等現有資源,根據全縣產業發展需要,新建一批高技能人才工作站和技能大師工作室,定期組織工作站(室)帶頭人開展交流活動。公共實訓基地和工作站(室)評審驗收后分別給予5萬元的資金扶持。鼓勵有條件的企業與省市高職院校、技師院校和高級技工學校建立校企合作聯盟,加快高技能人才培養。開展以賽促訓活動,支持行業組織、企業、院校等舉辦職業技能競賽、崗位比武等活動,積極引導和參與“湖北工匠”選拔、“絕活”大賽、“車城狀元”技能大賽、“技能達人”評選。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試點,對師傅所帶徒弟在國家、省級技能競賽或評選表彰中獲得獎勵的,對傳幫帶師傅給予獎勵,對參賽獲獎者實行再獎勵。支持創建非遺傳承人(大師)工作室,重點開展綠松石加工、剪紙、刺繡、制茶等民間工藝技術推薦評選,積極培育地域特色工藝師。對符合條件的優秀高技能人才,經申報、推薦、評審認定后,統一納入國家、省、市高層次人才培養計劃進行重點培養,同時分別給予10000元、5000元和2000元的資金獎勵。
8.建設大學生實習實訓平臺。依托全縣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人才創新創業示范基地、村和社區等,共建大學生實習實訓基地,評定3至5家大學生實習實訓示范基地,每家給予5萬元資金扶持。整合現有資源建設1個實習實訓集中生活安置區。
9.建設孵化基地創業平臺。依托各級各類園區、企業等,建立一批孵化基地和創業平臺,重點培育綠松石產業人才夢想小鎮和竹山縣人才創新創業服務超市,將其打造成省級、市級創新創業示范平臺和超市。被評為國家級、省級、市級創新創業示范平臺,分別給予50萬元、10萬元、5萬元資金扶持。入駐孵化基地等平臺創業的高校畢業生給予一定創業扶持。在創業孵化基地同步建設人才創新創業服務超市,為創新創業提供“全過程、全要素、全方位”服務。
10.建設“企業人才之家”。縣經濟開發區管委會負責建設“企業人才之家”,每個企業建立人才工作聯系點,構建“一家多點”的企業人才組織網絡。建立“企業人才之家”專項經費,加大硬件建設投入,建立健全辦公制度、會議制度、人才接待制度、督查考評制度等,制定企業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人才開發目錄,分類建立企業人才信息庫,定期組織專場招聘、網絡招聘等引才活動。
四、改進人才評價管理機制
11.深化職稱制度改革。落實職稱制度改革,不將論文等作為評價應用型人才的限制性條件,外語不作為職稱評審前置條件,計算機應用能力不作統一要求,可將專利成果、項目報告、技術推廣、教案病案等作為主要評價要素。職稱系列未設置正高級別的均設置正高級。依據國家和省人才計劃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可直接認定相應職稱;對取得顯著經濟社會效益的企業家、經營管理人才和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可直接申報相應系列(專業)職稱;對為企業發展作出特殊貢獻的專業技術人才,實行特殊評審;對國家教育部門承認的全日制院校畢業生(不含“五大”畢業生)見習期滿考核后初定職務;對特別優秀的中青年工程技術人員和在科技創新工作中成績突出的創新型人才,可經縣職改辦推薦、省市職改辦同意,破格申報相應級別專業技術職稱。進一步暢通非公有制經濟組織、社會組織、自由職業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參加職稱評審渠道。對縣、鄉(鎮)屬事業單位引進具有碩士以上學位或副高級職稱的專業技術人員,享受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特殊津貼人員,市級以上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市優秀中青年拔尖人才,首席技師,博士后科研人員及其他特殊專門人才,在崗位聘用時納入特設崗位,可不受事業單位崗位數額、最高等級和結構比例限制。職稱評審向基層農村教師、基層衛生計生人員、農業技術人員傾斜。
12.創新技能人才評價方式。建立以企業為主的高技能人才評價機制,采取實際工作能力考核和工作業績評定的方法考核鑒定,淡化文化理論考試,重點評價執行操作規程、解決技術問題和完成崗位工作任務的能力。在崗工作多年并掌握較高技能、做出突出成績的生產一線骨干人才,可突破工作年限和職業資格等級的要求,允許破格或越級參加技師、高級技師考評。
五、健全人才激勵保障體系
13.提升人才服務水平。優化人才服務流程,完善高層次人才安居辦法。建立黨政領導聯系優秀人才制度。長期在特殊一線崗位工作的人才健全相應醫療保健制度。優化人才及家屬落戶、配偶就業、子女入學、社會保障、人才安居、體檢療養、創業扶持等服務。
14.完善科技人才創新創業激勵制度。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市場定價機制,允許科技成果通過協議定價、掛牌交易、拍賣等方式轉讓轉化。合理劃分創新團隊、個人、單位之間的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成,提高成果轉化收益歸屬研發團隊的比例。對企事業單位擔任領導職務的專業技術人才,符合條件的探索開展參與技術入股及分紅試點。政府以股權投資方式支持轉化的科技成果,在約定期滿退出時,股權可優先回購給成果完成人。
15.完善人才創業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創辦種子期、初創期的科技型企業,符合條件的給予信用貸款和貸款擔保支持。對創辦的科技型企業購買科技保險產品及符合條件的科技研發項目或創業擔保貸款,給予貸款貼息資助。
16.強化知識產權保護。嚴格執行知識產權保護制度,侵犯知識產權的失信行為納入社會信用記錄。拓寬知識產權保護渠道,依托專業機構、律師協會提供知識產權法律服務。
17.強化引進高層次人才生活及住房保障。縣財政建立人才引進專項基金,分層分類對重點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團隊提供生活補貼、安家補貼、購(租)房補貼,采取貨幣化、市場化方式解決人才住房問題,確保人才引得進、留得住、用的好。
18.建立人才榮譽獎項申報激勵制度。對有卓越貢獻和重大貢獻的杰出人才,積極向上級主管部門推薦,提請授予榮譽稱號。縣每3年進行一次優秀人才評選命名,入選的人才頒發命名證書,按相應等次給予一次性物質獎勵。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高一級專業技術職務。
19.建立農村實用人才創業扶持制度。實施四個“一村一”培養計劃,大力培育農村實用人才。制定《關于扶持“一村多名大學生計劃”學員回鄉創業助推精準扶貧的實施辦法》,對“一村多名大學生計劃”學員給予全額學費資助。每年評選20名“村級電商創業精英”、20個“人才創新創業示范基地”、20個“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分別給予5000元資金獎勵。
20.建立多元化投入機制。縣財政每年安排人才發展專項資金300萬元,用于人才招聘、培養和獎勵等支出。落實有利于人才發展的稅收支持政策。研究制定鼓勵企業、社會組織加大人才投入的政策措施。鼓勵金融機構創新支持人才工作的金融產品和服務。
六、加強人才工作組織領導
21.完善黨管人才工作格局。完善黨委統一領導,組織部門牽頭抓總,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社會力量共同參與的人才工作新格局。進一步明確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職責任務和工作規則。加強人才工作者交流培訓。建立人才政策調查和評價機制,加大人才工作部門對人才的考核評估力度,實行一年一調查、一年一評估,對人才政策落實情況進行跟蹤研判,根據需要及時對人才政策進行修改完善,及時清理不合時宜的政策性文件。
22.深化人才工作目標責任考核。建立各級黨政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加大人才工作在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中的權重。堅持把招才引智與招商引資工作同研究同部署,把人才工作列入落實黨建工作責任制述職的重要內容,考核結果作為評價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重要依據。
23.營造支持人才發展的良好環境。落實黨政領導干部直接聯系人才制度,完善專家決策咨詢制度,暢通建言獻策渠道,發揮新型人才智庫的作用。加強優秀人才和先進典型的宣傳,努力營造尊賢重才、勇于創新、鼓勵成功、寬容失敗的社會氛圍。
24.本實施辦法具體解釋工作由縣委辦公室商縣委人才辦承擔。
25.本實施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如國家和省、市有新規定的,以國家和省、市規定為準。
中共竹山縣委辦公室 2017年9月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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