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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縣“向不文明行為宣戰-清朗人行道”百日攻堅戰行動方案
發布時間: 2018-08-23 16:57 來源: 編輯:唐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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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力推進全國文明城市創建,全面提升城市治理水平和城市品位,營造良好的城市發展環境和人居環境,解決城市管理難點頑疾,按照便民、利民原則還路于民,經創文指揮部研究,決定從2018年8月15日起開展“向不文明行為宣戰—清朗人行道”百日攻堅戰行動?,F結合縣城實際,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治原則
1.點線面結合。整治行動堅持采取由點及線,由線到面的方式逐步推進?!包c”:以人民路城西路段、西關大市場、民族路西段、施洋像周邊、人民醫院周邊及中醫院周邊等點位為重點;“線”:由點逐步向人民路、縱橫大道、十堰路、北大街及郵電街、環城路等城區主次干道延伸輻射;“面”:進一步向城區集鎮和潘口鄉所有街道、背街小巷延伸,形成全覆蓋、無盲區。
2.標本兼治。整治行動要著眼長效,疏堵結合,把重點放在研究長效管理措施、完善長效管理機制上,切實將各問題的長效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范疇,防止整治問題反彈、回潮。短期通過組建專班,集中行動,專項治理,達到城區市容整潔,清朗有序,立竿見影的效果。長期通過建章立制,宣傳引導、規范管理,切實鞏固治理成果。
3.罰教結合。在整治過程中,要注重宣傳引導,強化執法現場教育。對在整治或執法管理過程中發現的違法行為,一律做到先教育,后懲處,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嚴之以法,真正做到當事人和知曉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違法行為人未受到處罰不放過。對整治中遇到屢教不改的,執法人員依法從重處罰。
二、整治重點
1.整治占道經營。重點整治出店、占用人行道從事經營活動和流動攤點及沿街叫賣,尤其是在人行道進行加工、修理、宰殺活禽、賣菜買菜、兜售商品、收購廢品等不文明行為。
2.整治亂停亂靠。及時設置、修復、完善城區重點路段交通標志、標線、隔護欄等交通設施,組織開展“僵尸車”清理,整治機動車道違規??炕蛟谌诵械啦话匆幎c有序停放行為。
3.整治露天餐飲。重點整治在人行道吃早餐、賣燒烤、擺夜市等與餐飲有關的不文明行為。
三、懲戒措施
在整治行動中,對不配合、不整改的門店和機動車輛給予以下懲戒措施:
1.在“十星級門店”評選掛牌中摘星公示(工商局、文體新廣局、食藥監局)。
2.納入創文黑榜進行媒體公示(新聞辦、電視臺負責)。
3.納入誠信黑名單進行上網公示(發改局負責)。
4.沒收出店占道經營的物品(城管執法局負責)。
5.對人行道違規停放車輛進行罰款,僵尸車全部清理封存或銷毀(公安局、城管執法局共同負責)。
6.對拒不整改、抗拒城管執法的門店吊銷營業執照(工商局、食藥監局、文體新廣局分別負責)。
四、整治步驟
專項整治行動從2018年8月15日開始至2018年11月底結束,轉入常態鞏固階段。
1.安排部署,宣傳動員階段(8月15日至9月10日)。層層召開專項行動動員會議,全方位、多層次廣泛宣傳專項整治行動的重要意義和整治內容、方式方法,提高全民知曉率和參與率。工商局要啟動“十星級門店”創評活動,文體新廣局組織好“十星級網吧”年度創評活動,食藥監局組織好“十星級藥店(藥房)”、“十星級食品生產單位”年度創評活動。新聞媒體要發布公告,組織網上評議,跟蹤報道活動動態,圍繞專項整治內容及時發布創文紅黑榜。城管執法局、公安局等執法部門要利用流動宣傳車等形式廣泛宣傳《文明竹山30條》及專項整治活動內容。各戰線、縣直單位、相關鄉鎮都要結合實際,采用發放宣傳單、告知書、播放通告及設置宣傳專欄、櫥窗等方式,進行廣泛深入持久的宣傳,營造濃厚的整治氛圍。創文觀察團成員、十星志愿者要配合專項整治行動,圍繞人行道上的各種不文明行為開具“精神罰單”。
2.規范管理,限時整改階段(9月11日至10月11日)。相關部門單位根據各自工作職責,摸清梳理存在的重點問題,建立工作臺帳,有針對性的制定整治措施。針對問題,分類發放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到位等方式,強力推進專項整治行動。如:通過合理劃定便民服務攤點,掛牌并公示管理制度,引導流動攤販、燒烤、修理自行車、配鑰匙等業主線內、限時、守規經營;對在人行道進行修理、加工、促銷的各商鋪,敦促業主一律入店銷售、入店或在倉庫進行加工、修理,落實門前三包,還道于民。
3.聯合行動,集中整治階段(10月12日至11月底)。創文辦牽頭,城管執法局、工商局、衛計局、蔬菜辦、城關鎮、潘口鄉等部門配合,對沿街叫賣、占道經營的器具、物品一律沒收,對僵尸車全面清理,對違規停放車輛啟動罰款程序。
4.鞏固提高,轉入常態階段(12月1日以后)。繼續鞏固提高“向不文明行為宣戰—清朗人行道”百日攻堅戰成果,及時啟動“向不文明行為宣戰—禮遇斑馬線”專項行動。
五、相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成立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王海軍為組長,縣委常委、宣傳部長任杰,副縣長范奇,副縣長、公安局長李峰山,縣政協副主席王寶貴為副組長,創文辦、相關單位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明確由縣創文辦牽頭,相關執法部門為攻堅戰主力,相關鄉鎮、臨街單位為參戰單位,組成工作專班,全面整合攻堅力量,讓百日攻堅戰打出聲勢、打出成效,贏得門店支持、群眾贊同。 
2.明確責任分工。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要樹立全局觀念,加強協調配合,依法履行各自職責,堅守崗位,盡職盡責,保證專項整治行動扎實有效推進。占道經營、亂停亂靠、露天餐飲三項整治行動均由創文辦統籌,劉捷同志負責三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實施,董武同志負責宣傳教育和“十星級門店”等創評活動的組織,相關執法部門和責任單位按照各自職能職責和創文辦安排,積極配合開展專項整治行動。其中:占道經營專項整治行動,由城管執法局牽頭,工商局、食藥監局、衛計局、蔬菜辦等相關人員參與,組建專班,負責專項整治行動;亂停亂靠整治由城管執法局和公安局交警大隊共同牽頭,運管局相關人員配合,成立專班,負責專項整治行動;露天餐飲整治行動由食藥監局牽頭,城管執法局、衛計局等單位相關人員配合;蔬菜辦在負責城西蔬菜市場向流動菜販開放的基礎上,提出市場分區建設方案,完善活禽宰殺區,并探索蔬菜入店銷售獎補辦法;城關鎮、潘口鄉、各戰線工委要組織所屬單位切實加強“門前三包”日常監管。各參戰單位要圍繞創文辦的統籌安排,協同作戰,既要主動、自覺地完成本部門自身職責范圍的整治任務,又要配合做好相關整治工作,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3.及時溝通協調??h創文辦定期或不定期召開推進會,安排部署整治行動,及時發現問題并研究解決途徑和辦法,督促相關單位予以解決;及時總結經驗教訓,增強整治行動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完善優化整治行動方案,確保整治行動按步驟推進,按時限完成。
4.強化督查力度。采取分頭督查和聯合督查兩種形式,強化“清朗人行道”百日攻堅整治行動的督辦檢查力度。城管執法局、公安局、食藥監局、工商局、衛計局、蔬菜辦要分別成立專班,形成“清朗人行道”百日攻堅整治方案,報縣創文辦備案,由分管領導定期對各自責任履行情況及執法、管理、服務對象進行督辦檢查。創文辦督辦檢查組定期召集相關參戰單位,組建聯合督查專班,分階段對各單位活動落實情況進行督辦檢查,整改落實,編發通報。檢查通報結果與單位年度目標考評、文明衛生單位評選掛鉤。對專項整治過程中措施不力,工作疲沓、推諉扯皮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并在媒體上公開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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