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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縣2018年精準扶貧資金統籌使用方案
發布時間: 2018-05-10 11:11 來源: 編輯:賀榮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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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2018年精準扶貧資金統籌使用方案的通知
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各部門:
《竹山縣2018年精準扶貧資金統籌使用方案》已經縣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2018年3月28 日
竹山縣2018年精準扶貧資金統籌使用方案
為全力助推我縣扶貧攻堅行動,統籌資金支持精準扶貧工作,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支持貧困縣開展統籌整合使用財政涉農資金試點的意見》(國辦發〔2016〕22號)精神,結合我縣脫貧攻堅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資金統籌整合范圍
(一)用于扶貧開發的財政扶貧、以工代賑、少數民族發展、革命老區、中央彩票公益金等資金。
(二)用于農村基礎設施的國土整治、農發項目、農田水利、水土保持、高標農田、農村“一事一議”獎補、現代農業、農村公路、農村飲水安全、農村電網、村衛生室、中央預算內投資用于“三農”建設部分等建設資金。
(三)用于農業生產的農技推廣、現代農業生產發展、農民合作社發展、農業生產防災減災、產糧大縣獎勵、牲豬調出大縣獎勵、農業資源及生態保護補助、服務業發展專項等資金。
(四)用于生態環境建設的生態公益林、退耕還林(還草)、天然林保護、造林補貼、經濟林工程、農村環境整治、旅游發展等資金。
(五)用于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教育、衛生、文化等資金。
(六)用于民生的農村低保、“五保戶”供養、危房改造、扶貧搬遷、惠農補貼新增和集中使用部分、新型農民培訓等到村到戶資金。
(七)其他根據中央和省規定可統籌用于精準扶貧的各級各類資金,包括鄂財農發〔2015〕127號文件規定應納入統籌的資金。
(八)當年預算增量安排資金、結余結轉資金和存量資金。
二、資金統籌原則
(一)按照上級關于貧困縣資金統籌政策,對于統籌目錄清單范圍內的資金,應統盡統,不打折扣。
(二)統籌資金必須用于統籌方案規劃的項目,少數確需變更實施的項目,必須在6月底前報縣扶貧領導小組同意并備案。
(三)納入精準扶貧統籌的資金必須圍繞精準扶貧任務規劃項目,堅持扶貧資金做扶貧的事。
(四)所有統籌資金(除易遷和社會事業發展類)都要進專戶,全縣統籌使用。
(五)將城鎮帶建設、高標準農田、綠滿荊楚、災后重建、“5+1”工程、“廁所革命”、鄉村振興等重大項目的安排和實施與資金的統籌使用相結合,與精準脫貧任務相結合,與縣委政府的重大決策相結合,統一納入方案。
三、統籌方式
(一)采取“三分一統”模式。
實行分部門牽頭、分項目類別規劃、分鄉鎮實施、資金統一調度的“三分一統”模式。所有項目由縣扶貧攻堅辦與各部門對接,按照國家脫貧驗收的各項指標,分類疏理匯總各鄉鎮脫貧建設項目,按照部門職能職責,各自認領任務,承擔牽頭責任,包括項目的規劃、設計、監督檢查、驗收,到提出用款計劃,全程由部門負責,牽頭部門和鄉鎮共同實施,資金全縣統籌,統一調度。
(二)實施分類統籌方式。
1.社會事業參與扶貧。涉及教育、民政、醫療衛生、人社等涉及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和政策兜底保障部門參與扶貧的資金,由主管單位按照各自的職能職責,疏理部門可用于或可參與支持精準扶貧的資金數量和支出用途,納入精準扶貧方案,資金按原渠道列支,納入精準扶貧考核。
2.基礎設施類扶貧。按照上級明確規定納入統籌范圍內的資金,涉及交通、水務、林業、環保、住建等項目,按照“管總量不管結構”這一大的統籌原則,在統籌支持精準扶貧的前提下,由鄉鎮申報、部門審核,縣扶貧攻堅領導小組審定,部門根據審定后的清單、年度可籌集的資金總量,由部門牽頭規劃實施。
3.易地搬遷扶貧。資金繼續執行封閉運行的管理方式,年度計劃納入統籌方案。
4.產業發展扶貧。一是綜合統籌財政專項由財政按月整理,報政府審簽后,調入統籌專戶,重點用于脫貧產業發展??h扶貧攻堅辦和產業主管部門按照資金總量和脫貧任務的各項權重,將任務量化到各鄉鎮,并指導鄉鎮按照全縣產業發展規劃,發展脫貧產業;二是對于易遷戶的后期產業發展,統籌易遷建房結余資金,統一納入全縣產業發展規劃,統一實施,建成后,量化到易遷戶,資金從易遷政策設計的后續產業發展中列支,項目全縣統籌。
5.金融保險扶貧、鄉村振興帶動扶貧、精神扶貧、農村公共服務、農業生產救災、高標準農田建設、扶貧幫帶工程、縣委縣政府重大決策項目等,全縣統籌安排。
四、統籌資金規模及主要投向
(一)2018年統籌資金規模。按照上級關于貧困縣可統籌整合資金目錄測算,全縣2018年統籌用于精準扶貧的專項資金投入總規模計劃152508.32萬元。
(二)2018年統籌資金使用方向。全年統籌規劃按照社會事業扶貧、金融保險扶貧、鄉村振興帶動扶貧、精神扶貧示范、易地搬遷扶貧、產業發展扶貧、基礎設施改善、農村公共服務、農業生產救災、高標農田建設10個統籌平臺進行項目規劃。一是社會事業扶貧。統籌資金36516萬元,實施教育助學扶智幫扶、就業創業帶動、醫療救助幫扶、政策兜底保障等“五個一批”脫貧項目。二是金融保險扶貧。統籌資金13964.65萬元,用于易地扶貧搬遷貸款利息、貧困戶小額貸款貼息、產業保險等。三是鄉村振興帶動扶貧。統籌資金7566.1萬元,實施產業、綠色、衛生、潔凈、亮化和人文素質提升的“5+1”工程,美麗鄉村與精準扶貧相結合試點工程,扶貧片區連片開發工程等。四是精神扶貧示范。統籌資金795.8萬元,支持“十星創建”與精神脫貧獎扶,對貧困村、貧困戶以及市場主體帶動脫貧實行獎勵,營造良好的脫貧攻堅氛圍。五是易地扶貧搬遷。統籌資金42982.2萬元,支持易遷建房、前期費用、安置點配套的“5+1”項目。六是產業發展扶貧。統籌資金18216.52萬元,發展茶葉、食用菌、蔬菜、畜牧、旅游、電子商務、光伏等帶動貧困戶脫貧的產業項目。七是基礎設施改善。統籌資金22630.05萬元,圍繞精準脫貧的通村路、安全飲水、環境整治、生態建設、危房改造等,配套實施基礎設施建設。八是農村公共服務。統籌資金3430萬元,支持托兒孝老中心、農村文化活動中心、農村電商等服務設施建設。九是農業生產救災。統籌資金710萬元,幫助因災損毀的農業生產及基礎設施恢復建設。十是高標準農田建設。統籌農業綜合開發、國土及債券等高標只能農田建設資金5697萬元,與精準扶貧產業發展相結合,實施高標準農田項目。
五、項目的驗收
各鄉鎮、各部門要按照方案規劃的項目內容和指定的責任單位,推進項目實施。完工后及時開展自驗和整改完善,在此基礎上,向縣扶貧攻堅辦提出驗收申請,縣政府統一組織,相關項目主管部門具體負責,對工程量、項目質量和效益情況全面驗收復核,并開展工程決算和投資審計,出具驗收結論。
六、資金的撥付與報賬
部門實施的項目,由部門根據項目進度,提出用款計劃,政府審批,財政撥款,并在部門報賬核算,完善財務會計手續。
鄉鎮實施的項目,由縣扶貧攻堅辦根據全縣統籌項目實施進度和驗收結果,分批提出用款計劃,報縣政府審批后,將資金撥付到項目鄉鎮,并在鄉鎮財政報賬核算,完善財務會計手續。對于易遷戶后續產業發展項目,各鄉鎮要將產業量化到易遷戶,由縣扶貧攻堅辦審核把關,縣政府審簽后撥付。
鄉鎮和部門分別建立統籌項目臺賬和統籌資金使用臺賬,按每項資金的實際用途記錄臺賬,真實反映統籌資金收支情況。對于調整用途的部門專項,年終由國庫調整支出科目,資金使用單位負責辦理決算。
七、工作要求
(一)各主管部門要按照方案要求,認真做好對接落實,全力對上爭取項目資金,及時落實納入統籌的資金,切實加強項目實施和資金監管,確保資金安全。
(二)各鄉鎮要切實落實脫貧攻堅主體責任,強化組織領導和推進落實,保質保量完成年度扶貧任務;規范項目和資金管理,細化項目建設內容和資金使用計劃,建立規范完整的工程項目檔案和財務會計核算資料,確保資金使用安全、高效。
(三)縣財政、審計等部門要全面履行統籌資金的監督責任,嚴肅查處各種違紀違法行為;縣扶貧攻堅辦要認真組織和抓好項目的實施、督辦檢查和驗收兌現,確保管理規范。
(四)統籌方案下發后,各項目牽頭單位和實施主體責任單位要通過網絡、專欄、公開墻等,將統籌項目實施情況和統籌資金使用情況對社會公開,廣泛接受社會監督。
(五)縣政府將定期對統籌項目實施情況及統籌資金撥付情況進行督查,并按照考核辦法,嚴格考核獎懲,確保統籌方案落實到位,年度脫貧任務如期完成。
附件:1.竹山縣2018年精準扶貧統籌使用資金計劃表
2.竹山縣2018年統籌方案項目及資金計劃匯總表
3.竹山縣2018年統籌資金支持精準扶貧項目明細表
4.竹山縣2018年統籌方案年度項目分鄉鎮匯總情況表
2018年統籌使用資金支持精準扶貧項目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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