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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公租房申請對象標準調整
發布時間: 2018-01-03 15:19 來源: 編輯:謝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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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楚網訊記者 冰客 特約記者 王麗 報道: 記者昨日從市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獲悉,根據市統計局公布的數據,自2018年1月1日起,城區公租房申請對象關于年收入的標準調整。
據了解,按照市公租房管理相關文件,對公租房申請家庭年收入有限定,即城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人均年收入應低于城區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的80%,在城區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年收入應低于上年度城區人均工資標準。
據此,市公租房配建管理中心對城區公租房的申請條件作出相應調整:城區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申請家庭人均年收入由以前的低于1.9萬元調整為低于2.1萬元;在城區穩定就業的外來務工人員,申請人年收入由以前的低于4.3萬元調整為低于4.6萬元。申請公租房其他條件暫不變。咨詢電話:8110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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