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法制在線
縣紀委以案說紀:②賀某某偽造鄉長簽字報賬受處分
發布時間: 2017-03-13 10:47 來源: 編輯:謝瑩
字體大?。?
打印
返回
  賀某某,中共黨員,某村村委會副主任(文書)。2016年5月4日,賀某某與鄰村黨支部書記王某某(另案處理)一同前往鄉財政所報賬。該鄉財政所工作人員在整理賀某某提供的票據時,發現一張該村購買機械設備的發票(票值2000元)沒有該鄉鄉長審批簽字,未為其辦理核銷手續。因還有其它事情需回村處理,賀某某“情急生智”,便請王某某模仿鄉長的筆跡在發票上簽字,王某某礙于情面,模仿鄉長的筆跡在發票上簽了字。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在黨的紀律檢查、組織、宣傳、統一戰線工作以及機關工作等其他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確履行職責,造成損失或者不良影響的,應當視具體情節給予警告直至開除黨籍處分。”

  經調查,賀某某的行為構成違反工作紀律錯誤。鑒于其報銷金額較小且為村上正常開支,危害性不大,2016年5月,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周紀晟)
相關新聞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
媒體矩陣
  • 民生碼上見
    民生碼上見
  • 竹山便民服務
    竹山便民服務
  • 竹山特產云超市
    竹山特產云超市
  • 今日竹山報
    今日竹山報
  •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 云上竹山客戶端
    云上竹山客戶端
  •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