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十堰晚報)記者 張貞林 通訊員 石小蘭
18日,記者從市招生考試院獲悉,我省2017年高招優錄政策出臺,與去年相比,加分投檔項目調整為5項,取消了湖北省農村獨生女加分項目;優先錄取項目增加了一項,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予以優先錄取。
五類高考生可享加分
取消農村獨生女加分
根據《湖北省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方案》要求,從2017年起,取消湖北省農村獨生女加分項目。2017年,我省高招加分投檔項目調整為5項,具體為:少數民族聚居地的少數民族考生(具體指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下轄的恩施市、利川市、建始縣、巴東縣、宣恩縣、咸豐縣、來鳳縣、鶴峰縣,以及宜昌市的長陽土家族自治縣和五峰土家族自治縣等10個縣(市));歸僑、華僑子女、歸僑子女和臺灣省籍考生;自主就業的退役士兵考生;在服役期間榮立二等功以上或被大軍區以上單位授予榮譽稱號的退役軍人考生;烈士子女考生。
對于有以上情形之一的考生可以在其高考文化成績總分基礎上加分投檔,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投檔條件,只取其中一項。
優錄項目有增加
5A級青年志愿者可享優錄
與去年相比,今年優先錄取項目調整為4項,增加了5A級青年志愿者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予以優先錄取。
根據省招委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
散居在漢族地區的少數民族考生,在與漢族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予以優先錄取。
退出部隊現役的考生、殘疾人民警察、因公犧牲人民警察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人民警察的子女,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予以優先錄取。
平時榮獲二等功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的軍人的子女,一至四級殘疾軍人的子女,因公犧牲軍人的子女,駐國家確定的三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和西藏自治區,解放軍總部劃定的二類以上島嶼工作累計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國家確定的四類以上艱苦邊遠地區或者解放軍總部劃定的特類島嶼工作累計滿1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飛或停飛不滿1年或達到飛行最高年限的空勤軍人的子女,從事艦艇工作滿20年的軍人的子女,在航天和涉核崗位工作累計滿15年的軍人的子女,參加高考并達到有關高等院校投檔線的,由院校決定予以優先錄取。
經共青團中央青年志愿者守信聯合激勵系統認定,獲得5A級青年志愿者的,在與其他考生同等條件下,由院校決定予以優先錄取。
值得注意的是,符合優錄政策的考生需在3月31日前將相關申報、證件、證明等材料上交縣(市、區)招辦。
□鏈接
青年志愿者評級
依據《志愿服務記錄辦法》、《中國注冊志愿者管理辦法》,以“志愿中國”網站注冊志愿者數據為基礎,以志愿服務時長、頻次、單次服務時長3個主要因素,綜合考慮獲獎、社會評價等方面因素,建立青年志愿者信用評價的指標體系,將青年志愿者劃分為1A—5A五個等級。5A級青年志愿者約占青年志愿者總人數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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