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記者張茜、通訊員劉明亮、陳忠玉)昨從省審計廳獲悉,今年將對31個縣市區黨政正職開展審計,2年內將對全省縣市區黨政正職經濟責任審計實現全覆蓋。
省政府經濟責任審計專題會議要求,將2011年底縣(市、區)換屆以來99個縣市區黨政正職領導干部全部納入審計范圍。至去年底,已對41個縣市區進行了審計,對尚未審計的58個縣市區要在2年內完成審計。
審計內容主要包括重大經濟事項決策、商住用地出讓、基本建設管理、國有礦產資源出讓、財政收支管理、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和群眾反映事項7個方面的情況。其中,對執行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情況,重點審查十八大后、中央“八項規定”和國務院“約法三章”出臺后、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后仍然公款大吃大喝、公車超編超標、公費旅游、收送禮金和有價證券、私設“小金庫”、超標準接待、濫發獎金和津補貼、違規修建樓堂館所、違規舉辦慶典等方面的問題。
為切實提高審計整體效能,省審計廳從省、市、縣三級審計機關抽調220多名審計人員,編成31個復合型審計組,靈活運用“上審下”、“交叉審”、“結合審”的方法,集中力量打攻堅戰。
同時,對2011年以來尚未審計的9個市(州),也安排在2年內審完,其中今年安排對4個市(州)政府主要領導干部進行審計。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