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楚網訊(十堰政府網)由于十堰原市內出差差旅相關費用標準低于中央和省規定的限額標準,執行中反映與市場消費價格水平偏低,近日,市財政局發布《關于調整市級黨政機關差旅住宿費等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決定從4月1日起調整《十堰市市級黨政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十財行發[2014]188號)規定的差旅住宿費等標準。此次調整涉及差旅住宿費、市內差旅伙食補助費、差旅市內交通費。
差旅住宿費標準調整分三種情況
差旅住宿費標準調整分三種情況。省外出差的,執行財政部發布的調整后的分地區差旅住宿費標準:到省會城市出差,住宿費標準上限按照財政部調整后的國內差旅住宿費標準執行;到其他城市出差,在外省省內其他城市標準細化前,暫按該省省會城市住宿費標準上限執行;在外省省內其他城市標準細化后,按照財政部公布的細化后標準執行。省內出差的,執行省財政廳發布的調整后的分市州差旅住宿費標準。市內出差的,住宿費標準上限不作調整。
市內差旅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100元
市內差旅伙食補助費由原每人每天8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00元。在公務交通補貼范圍以外但屬于城市規劃區以內開展公務活動,需要連續工作,不能返回用餐的,伙食補助為每人每餐20元。省外及省內市外出差伙食補助費不作調整。省外出差仍按財政部統一發布的伙食補助費標準執行,省內市外出差伙食補助費仍為每人每天100元。
差旅市內交通費50元/人天包干
差旅市內交通費由原省外80元/人天,省內市外50元/人天、市內30元/人天包干使用,調整為省內市外和市內50元/人天包干使用(單位安排公務用車的不再報銷交通費)。在公務交通補貼范圍以外但屬于城市規劃區以內開展公務活動,出行人自行安排出行方式的,差旅市內交通費按每人每天50元包干使用。
違反規定將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調整后的差旅住宿費標準是機關工作人員到各地出差的住宿費上限標準?!锻ㄖ芬?,各類人員應當堅持勤儉節約原則,根據職級對應的住宿費標準自行選擇賓館住宿(不分房型),在限額標準內據實報銷。各單位應當嚴格按照差旅費制度和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有關規定,加強出差審批管理,從嚴控制出差人數和天數,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和報銷審核,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對違反差旅費管理規定的行為,有關部門應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記者 吳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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