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在一家銀行開卡不能超過4張?那我多的卡怎么辦?”昨日,漢口的劉女士路過一家銀行,看到電子屏上的公告慌了神。事實上,今年起,“一人四卡”的新規已經在各大銀行陸續實施。
去年11月,為打擊治理電信網絡犯罪,銀監會規定自2016年起,同一客戶在同一商業銀行開立的借記卡數量,原則上不超過4張。
目前,各大銀行已陸續實施。工行公告稱,同一客戶在該行開立借記卡超過4張的,不再開立或激活新借記卡,社會保障卡、醫療保險卡、軍人保障卡、已銷戶的借記卡除外。此外,同一代理人,在該行全國范圍內代理開卡原則上不超過3張。
不過,多家銀行向記者表示,如果客戶在新規之前,已經持有4張或以上本行借記卡,并不影響使用,只是不能再開新卡。
記者發現,持有同一銀行的4張以上借記卡的用戶,多數都沒有“卡盡其用”,有些卡甚至長期沒有余額,處于“休眠”狀態。一家國有銀行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銀行對于空頭賬戶會進行定期核查清理,但是各銀行清理周期并不相同,有些可能每月都清理,有些則數年才清理一次。
如果不想被動等待銀行來銷戶,用戶也可以主動向銀行申請。工行客服表示,對于沒有余額的借記卡,可以通過客服電話申請銷卡。如果卡里仍有余額,只能由本人帶著身份證到柜臺辦理掛失并銷戶。但如果銀行卡曾經申請過網銀、股票基金等銀證業務、或開通了代扣水電煤等功能,則不能異地銷卡,只能到開戶地處理。此外,如果銀行卡找不到了,市民也可以到銀行柜臺申請掛失銷戶。(記者趙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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