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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城區治堵保暢對策探析
發布時間: 2013-07-04 00:00 來源: 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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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張寶林 鄒愛民

 
  城區道路交通猶如城市的“名片”,這張名片是否靚麗耐看,是否被人民群眾和八方客商喜聞樂見,直接影響城市對外形象和發展前景。近年來,隨著竹山社會經濟的跨越發展,城區規模不斷擴大,道路設施大幅改善,交通環境逐步優化,管理水平明顯提升。然而,快速的經濟發展帶動了城區人口的迅猛增長,機動車和駕駛人數量的猛增,致使人、車、路、環境之間的矛盾日漸突出,交通擁堵現象日趨嚴重,行車難、停車難、出行難等問題日益凸現,交警忙、領導怨、群眾苦的境況急待改變。由此,維護良好城區交通秩序,保障廣大居民安全出行逐漸成為社會各界普遍關注的熱點話題,而如何確保治堵保暢工作取得實質性成效更成為公安交警部門必須認真思索的課題。下面,筆者擬結合竹山城區交通管理現狀,對如何抓好治堵保暢對策作以分析探討,供各級領導和同行們參考。
  一、竹山城區目前交通管理現狀
  (一)主干道路不堪重負。我縣城區原僅有人民路、北大街、施洋路、轅門街、十堰路北段及明清大道等為數甚少的幾條干支街道。近年來,縣政府又投入巨資相繼打通了縱橫大道、十堰路南段、郵電路、千福路、廣電路、振武路、宏發路等內外循環路,新建了堵河二橋、霍河二橋、堵河三橋(即將通車)及305省道繞城線等出城路橋,形成了兩橫多縱的路網格局,有效改變了過去僅有人民路一條既貫穿城區東西唯一主干道路,又是305、236兩條省道必經之道的“咽喉”困境。然而,城區人口已由五年前的5萬余人增至目前的10余萬人,城區機動車、駕駛人擁有量分別由2萬臺、2.5萬名上升至現在的4萬臺、4.5萬名,且近80%的居民、單位、門店、學校基本集中于城區中心的人民路沿線,人車數量的成倍增長引發人流、車流的急劇攀升。據統計,每天活動于人民路的人流達6萬余人次,車流達4萬臺次,試想,對于全長僅1.9km、行車道總寬10.05米的雙向兩車道的人民路來講,道路狹窄,分流困難,整日車水馬龍,路口擁擠不堪,高速增長的交通需求與有限的道路通行能力嚴重失衡,的確難以負重。加之,行人、非機動車、機動車混行現象嚴重,通行率大幅降低,致區域性、臨時性、節點性的交通擁堵無法避免。
  (二)道路設施建設滯后。國家“綠色交通”示范城市考核標準為百輛車停車泊位數不得少于35個。然而我縣城區目前尚未建設一個公共停車場(擬建的一個公共立體停車場未動工),而主干道路人民路沿線機關、商場、學校、醫院密集,因臨時停車泊位有限(指為解燃眉之急,城管部門在人行道較寬處施劃的臨時停車點),前往機關辦事、商場購物、接送學生、就醫看病的人所帶車輛無處停放,只得借用行車道暫時停車,導致經常出現非機動車借用機動車道繞行、機動車借用對向車道超車,人行道被停放的機動車搶占,行人又借用車行道通行現象,機動車亂停亂放及借用車行道倒車或掉頭(指上下人行道停車或駛離時)占用通行空間,影響車輛行人正常通行,導致人車爭道,道路不時堵塞。特別是進城攬活的客貨車及附近居民用車長時間占用臨時停車泊位,造成有限的停車泊位周轉率降低,更使無處停車矛盾日益加劇。同時,隨著城區道路里程的不斷延伸,交通信號燈安裝、交通標志設置、交通標線施劃、監控設施建設等又出現建設滯后、急待配套問題。目前,我縣城區除在人民路與十堰路交叉口、縱橫大道與千福路交叉口分別建有一套交通信號燈,在人民路至竹山賓館沿線建有13個監控抓拍探頭外,其余原建或新建道路交通監控設施均為“空白”。縱橫大道、郵電路、廣電路、振武路、宏發路、北大街、明清大道等未設置規范的交通標志、標牌,所有街道交通標線的及時更新未納入相關職能部門必須履行的職責范疇,嚴重影響行車秩序的規范管理,大大降低交通管理科技含量。
  (三)交通違法現象突出。由于交通參與者素質各異,參差不齊,加之安全意識談薄,在參與交通活動時表現為我行我素。主要表現為,大多行人仍存在“大路朝天、各走半邊”的陳舊觀念,在人行道被占用路段不靠邊行走,在有人行道的路段不走人行道;橫過馬路時不走人行橫道,隨意穿梭機動車道。機動車超速搶道、違法超車、隨意掉頭、壓線行駛、逆向行駛、故意闖紅燈、亂停亂放等現象隨處可見。特別是麻木車、出租車、面的車,為了招攬生意和客人,總是不停地在人民路來回穿梭,緩慢行駛。時常為了爭客搶客,隨意停車上下客,隨意掉頭,超速行駛,有的甚至是亂竄亂行,致使其它車輛、行人見而生畏,提心吊膽,不僅人為增加交通事故隱患,而且嚴重干擾正常通行秩序,造成通行效率降低,交通秩序混亂。最令管理者無奈的是在城區內靠拉板車為生的“ 賣苦力族”及推著板車進城賣菜的菜農,他們推(拉)著人力車在車行道行走時左右不分,隨意橫穿,有的甚至占道為市,沿街叫賣,嚴重影響城市文明交通形象。此外,沿街各類商業店鋪、維修車輛店鋪、新房建筑工地密集繁多,占道經營、占道堆物、占道施工、裝卸貨物現象屢見不鮮,導致行人經過上述路段無法通過,只得借用車行道繞行。
  (四)管控查處手段弱化。一是警力不足與城區交通管理需求矛盾突出。目前,我縣城區正式民警僅8名,外加10名協警(其中4名為女子交警隊協警,主要從事護學工作),他們在開展城區秩序疏導管理的同時,還承擔著事故處理、交通警衛、維穩處突、交通宣傳、管段巡邏等工作,繁重的管理任務與警力嚴重不足形成反差。加之部分違法者對民警的正當管理不理解、不配合,致使時常發生民警流汗又流淚的境況。二是交通違法糾處存在多種困擾難題。主要表現為,行人、非機動車違法糾處難度大,往往只能糾而未罰;少數麻木車駕駛人(多為村民進城居住求職者)由于法制觀念淡薄,一旦民警糾其違法時,經常采取硬抗、耍賴等手段阻礙執法;個別“特權駕駛人”仗著在要害部門或職能相關部門開車,民警糾其違法時,不僅不支持配合,反而“仗勢欺警”;協警由于不具備單獨執法資格,執勤糾違時不敢大膽管事,有時甚至被刁難謾罵。還有少數責任心不強,工作積極性不高,甚至出勤不出力、上路不管事,管理效率低下。凡此種種,陋習與法律的碰撞,特權與法律的對抗,情感與法律的糾葛,諸多的矛盾集中到執勤民警身上,致使民警在執法過程中既感到無可奈何又感到委屈郁悶。三是相關職能部門聯動配合不力。城區治堵保暢工程不是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獨家責任,它涉及到多個職能部門、社會各界的參與。而實際工作中,經常出現交警部門“獨攬大局”、“唱獨角戲”局面,職能部門聯管聯動不夠、單位“門前三包”落實不力,導致難以收到應有的管理效果。
  二、城區道路治堵保暢對策探析
  城市交通秩序是一座城市文明的集中體現,是一個地區發展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綜合分析影響我縣城區交通不暢的癥結及原因,要真正實現安全暢通的治理目標確有難度,但決非無計可施,筆者認為,可采取以下對策逐步加以解決。
  (一)構建“政府總攬,綜合治理”機制,力求治堵保暢效能最大化。解決城區交通擁堵問題,既是社會管理的重大課題,也是考驗政府執政能力的難題。城區交通是由人、車、路、交通規劃、交通建設和日常管理等多元要素組成,且諸要素之間彼此依存,相互作用。它是一項社會化系統工程,單靠某一個部門的管理是很難奏效的,必須建立“政府總攬,部門聯管,標本兼治,綜合治理”的交通管理大格局,走社會化管理之路。一要建立完善組織體系,加強協調督辦。建議成立由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公安、交通、教育、城建、工商、宣傳、城管、安監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城區治堵保暢委員會”,定期組織相關部門從政策、機構、管理、教育、設施建設、資金投入等各方面入手,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地研究人、車、路、環境等交通綜合要素,統一制定城區交通管理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及相關政策,指導協調道路規劃、設施建設、秩序管理、環境保護等工作,開展交通流量監測、影響暢通原因分析,搞好統籌規劃和部署,提高治堵保暢決策的科學性和合理性。二要督促部門依法履責,加強綜合治理。交通、城建、工商、城管等相關職能部門要圍繞治堵保暢主題扎實履行各自職責,將治堵保暢作為爭創“文明衛生城市”的重要舉措來抓,立足當前,著眼長遠,與公安交警部門緊密配合,形成管理合力,對交通秩序開展不間斷的聯動治理,做到人員到位、措施到位、責任到位、管控到位。全面推行街道沿線單位、居委會“三包責任制”(包環境衛生、包綠化美化、包秩序協管),堅決杜絕各自“轄區”門前業主占道經營、車輛隨意停靠等影響道路不暢、破壞城鎮形象等現象發生。三要嚴格獎懲激勵兌現,加強長效管理。政府與各部門之間要逐一簽定治堵保暢目標責任狀,明確工作目標,強化工作責任,形成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運作機制,以保障各項治理措施真正落到實處,綜合治理成果得到有效鞏固。要把城區治堵保暢工作納入政府年終綜合考評范疇,制定量化評定考核辦法,做到治堵保暢任務有指標、管理有規范、工作有考核、效果有評價、責任有獎懲,確保長效管理落到實處。對治理措施不到位,履行職責不認真的職能部門定期通報批評,年終實行“一票否決”。
  (二)構建“科學引領,規劃先行”機制,力求交通設施建設規范化。打造良好的城區道路交通秩序,必須注重科學引領,堅持規劃先行。要本著“路定格局、路顯框架、路載功能、設施配套”理念,堅持規劃、建設、管理三位一體,善于用前瞻性思維謀劃城市交通建設規劃。就我縣城區而言,一要加快交通硬件建設步伐,完善路網結構。目前,要盡快打通車站路、民族路、東門路等“瓶頸”道路,清除郵電路中段右側、廣電路北入口段、明清大道部分路段因多種原因遺留的“腸梗阻”,在北門溝十字路口架設人行天橋,實行人車分流,緩解交通堵塞,以提升城區主干道路循環通行能力。二要注重靜態交通資源配置,解決停車難題。要全面排摸城區現有停車泊位和空地資源,加大臨時停車泊位和停車場的開發建設力度。主干街道沿線部分企事業單位內部停車場在滿足本單位及外來辦事車輛停放的基礎上,本著自愿的原則,可參與對外開放行列,辦理相關手續后,對停車車輛實行收費管理。在公共資源上,目前,可在明清大道規劃施劃一定數量的停車泊位,將現停放在人民路沿線的面的車、出租車等引導至該路段停放。同時在人民路全線人行道外緣設置低護欄,以阻止機動車在人行道停放,緩解主干街道堵塞,實現還道于民。同時,要進一步加快堵河一橋橋頭立體停車場建設速度,力爭早日建成投入使用,著力從一定程度上緩解停車難現狀。此外,新建、改建居民小區和大型建筑,必須提前規劃,配齊配足停車泊位,并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鼓勵有條件的單位和個人投資興建停車場。三要投資完善道路監控設備,提升科技含量。結合城區實際,通過現場踏勘,目前急需投資建設以下交通信號和交通技術監控設備。即在縱橫大道、潘口一級路分別建設2套固定測速設備(共4套);在人民路北門溝十字路口、縱橫大道堵河三橋十字路口分別建設1套紅綠燈設備(共2套);在人民路增設7個監控攝像頭,在十堰路、明清大道、北大街、郵電路、千福路、振武路、轅門街、縱橫大道等新設33個監控攝像頭(共40個),促使城區道路交通監控全覆蓋,力求實現集信號控制、流量監測、路面監控、移動通訊的有效統一,提高通行效率,減少路口等待,變現在的單點控制為全線控制、全城控制、智能化控制。同時,根據通行管理需要,還應在城區新建道路主要路口及時增設道路交通信號,施劃交通標線,更新交通標牌,規范行車秩序。從行人、非機動車的安全考慮,要進一步完善道路中央隔離設施、機動車道與非機動車道、人行道隔離設施及人行過街設施,實現人車分離,減少行人與機動車的交通沖突,提高行人通行安全系數。
  (三)構建“部門聯動,齊抓共宣”機制,力求交通安全宣傳社會化。綜觀影響城區道路交通不暢的諸多因素,首要必須解決的癥結問題之一是提高交通參與者文明交通素質。也就是說,抓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是治堵保暢工作取得良好成效的治本措施。《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了政府及各職能部門、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新聞媒體、社會組織等在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責任和義務。要搞好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必須依靠全社會的共同努力。一是縣級新聞媒體要充分發揮龍頭宣傳作用。新聞媒體要認真履行法定宣傳義務,廣泛開展交通法律法規大宣傳,引導人民群眾自覺遵規守法,大力倡導文明交通、告別交通陋習,堅持“交通安全,從我做起”,共同鑄造律人律己、益人益己的交通環境。同時要主動協助公安交警部門大力宣傳違法參與交通活動的危害性及城區治堵保暢的步驟、重點、措施、效果等,曝光典型交通違法案例,形成強大的宣傳輿論氛圍,讓廣大交通參與者吸取違法參與交通所帶來的教訓,對整治城區交通秩序工作給予理解和支持,逐步養成良好的交通行為習慣,為從根本上改變城區交通擁堵狀況,提升城市形象奠定基礎。二是教育主管部門要充分發揮教育引導作用。城區各中小學、幼兒園要制訂詳細的交通安全教育計劃,多渠道地組織學生學習交通法規,把交通安全教育貫穿于整個教育教學活動之中,真正做到常抓不懈,持之以恒,力爭收到“教育一個學生、影響一個家庭、帶動一個單位、輻射一個社區”的渲染效應。三是公安交警部門要充分發揮宣傳主導作用。要針對不同對象,以落實文明交通行動計劃為平臺,采取不同形式,拓展宣傳教育陣地,積極主動地開展交通安全宣傳進單位、進社區、進學校、進家庭、進企業活動,促使全民交通安全意識逐步提高。要突出駕駛人(特別是麻木車、出租車、面的車、摩托車等重點駕駛人)等重點群體,強化執法現場教育。對在執法管理過程中發現的交通違法行為,一律先糾正,再教育,曉之以理,以情服人,真正做到當事人和知曉群眾不受到教育不放過,違法行為人未受到處罰不放過。
 (四) 構建“開拓創新,長效管理”機制,力求治堵保暢工作常態化。一要發揮部門職能,實施聯動管控。公安部門要注重城區警力的科學調配,充分發揮主力軍作用,堅持把工作重點放在城區,把執法力量充實到街面,按照圍繞難點抓整治,圍繞重點抓管理,圍繞管理抓服務的原則,著力提升治堵保暢工作成效。在警力部署上,交警大隊要保證每天有10名以上警力在城區糾違疏堵,提升見警率和管事率。在管控重點上,可采取“高峰站點,低峰巡線,注重疏導,見違必糾”方式,實行彈性工作制,重點加強早中晚上下班時段秩序管理,避免減少管理盲區盲點。在整治機制上,要構建“每年一月,每月一周,每周一天,每天一次”的交通違法行為集中查處,對檢查發現的涉牌涉證、酒后駕駛、超速搶道、壓越實線、隨意掉頭、亂停亂放、客運麻木超員載客、貨運麻木違法載客及駕乘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等違法行為,一律重處到位。對行人不走人行道、過街亂穿馬路的等違法行為一律糾正到位,勸導到位。對無證、套牌情節惡劣的,一律依法行政拘留。對醉駕、飆車的,一律刑事處理,決不姑息。報請縣政府劃撥專款購置拖車,對無人在場的亂停亂放車輛及時拖至指定停車點停放。實施處罰后再予放行。在科技管理上,要充分利用電子警察、移動照像、城區道路監控設施等,對不按交通信號通行的(特別是故意闖紅燈)、壓越中心黃實線行駛或掉頭的;各類車輛亂停亂靠的(含人行道)、逆向行駛及大貨車違反規定時間進城的、面的車違反規定進入人民路載客的等,實行網上管控。城管部門要重點管好人行道,對違法占用人行道施工、堆放建筑材料、從事經營活動及摩托車、自行車、板車、人力三輪車等在人行道亂停亂放和農用車、出租車占用人行道隨意停車等進行嚴肅糾處。交通部門要重點規范營運車輛經營秩序,解決好出租車、面的車、微型貨車進站經營問題,禁止上述車輛在人民路等主干道沿線兜圈攬客、隨意停車上下客。工商部門要重點對占道亂擺攤點、沿街叫賣等進行嚴肅糾處。竹山電視臺、《今日竹山》報、今日竹山網、堵河傳媒等縣級新聞媒體要重點抓好整治宣傳,定期播發集中整治通告和相關規定,對治堵保暢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跟蹤報道。二要創新管理方式,減輕主道壓力。即在鞏固原大貨車在早7時至晚7時禁止駛入城區做法的基礎上,由縣政府發布通告,禁止面的車進入人民路行駛,只允許其在城區其他道路臨時停車載客。迅速開通305省道復線,引導過境車輛繞城通行,以最大限度地減輕中心城區交通壓力。立即成立出租車公司,督促目前在城區從事載客的小型汽車辦齊相關手續“合法化”,便于公安交警、城管執法與交通運管等部門聯動進行規范管理。三要落實公交運營,解決癥結問題。據實地調查及民眾反應,目前,引發城區交通擁堵的主要癥結是運營長達十余年的麻木車和剛剛興起的“黑出租”。若要實現標本兼治目標,必須準確把握城區交通需求變化趨勢,合理調控城區交通量,優化交通運行結構,優化發展公共交通,力求以快速便捷的服務,吸引更多的市民選擇大容量的公共交通方式。建議由竹山客運公司公交公司投入30臺20座以上公交車在城區主要街道及霍河電站、上庸鎮集鎮、文峰鄉集鎮、樓臺鄉集鎮、潘口電站以內區域循環營運載客,降低起步票價(可1-2元起步),向上爭取一定資金給予燃油補貼。通過市場競爭手段,逐步徹底淘汰麻木車和“黑出租”。
  總之,治堵保暢工作是各級領導和廣大民眾關注的熱點和焦點。隨著社會經濟的快速發展,影響交通不暢的因素將越來越復雜。我們必須針對不斷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不斷創新管控舉措,最大限度地保障廣大城區居民出行安全便捷,使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真正適應社會經濟科學發展的需要。(作者系竹山縣政府黨組成員、公安局長;公安局副局長、交警大隊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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