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把新的《信訪條例》貫徹落實到實處,切實抓好群眾來信來訪工作,縣教育局實行信訪工作“四公開”。
公開受理范圍:對全縣教育系統內存在的學校亂收費、教師師德師風敗壞、干部濫用職權、學校管理混亂等個別現象以及個人需要提請縣教育局解決的問題,均可通過信訪方式向縣教育局反映。公開信訪渠道:可通過寫信、到局談心室直接走訪、撥打舉報電話(4220173、4220181)或在局機關大門口意見箱內投遞申訴材料等形式向縣教育局反映問題。公開辦事原則:所有來信來訪能當面答復的當面答復,不能當面答復的自收到之日起一周內組織調查,一月內辦結。經查問題較大的作立案處理,問題較小或查否了的現場反饋調查處理。公開辦事程序:辦理來信來訪的程序是:工作人員接待處理——領導審閱批示——向信訪人發放受理或不受理通知書——組織調查——反饋調查結果;案件的辦理程序是:調查取證(筆錄簽字)——錯誤事實見面(本人簽字)——量紀討論(召開局黨委會)——處分送達(簽字)。(曾耀山 李光梓 朱名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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