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民警同志,真是太感謝了!多虧你們幫助,我們才得以拿到這久拖未結的工程尾款!”5月26日,從事室內裝修工作的喻師傅等3人在拿到被拖欠的7萬元裝修工程尾款后,激動地對前來調處這起勞務糾紛的縣公安局城關水陸派出所的民警們說道。
據了解,2019年年初,喻某、袁某、王某3人承接上某公司樣板間裝修工作,雙方約定裝修款共計24萬元。裝修結束,該公司于2019年10月支付給喻某等3人部分款項,后有7萬元工程尾款遲遲未付清。為此,喻某等人多次前往該公司索要欠款,均未得到明確答復。
5月26日,喻某無奈之下只好選擇報警,請求公安機關協調處理。城關水陸派出所獲悉情況后,民警張明寶,劉彩梅主動聯系到縣內某公司負責人,對其動之以情,曉之以理,耐心宣講勞動法律法規知識,使其認識到拖欠農民工工資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同時,民警還積極組織雙方當事人就支付欠款方式進行協商。
通過民警的不懈努力,最終促成了雙方就支付欠款自愿達成協議。隨后,該公司負責人當場使用手機支付給喻某等人7萬元工程欠款。
一場勞務糾紛,在民警的幫助下,就這樣得以成功化解了。
像這樣為農民工解決被欠工資的事情,其實只是竹山縣公安局“平安建設雙月攻堅‘五大行動’”中,公安民警熱心為民、群眾服務,全力守護社會和諧穩定的一個縮影。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條 : 以轉移財產、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警方提醒,拖欠勞動報酬是對勞動者合法權益的侵犯,企業經營者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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