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6月19日,縣人民法院執行局工作人員帶著20余萬元執行款,來到秦古鎮大河村1組村民陶俊友家,將首批賠償執行款送到他手中,解決了陶俊友治病住院的燃眉之急。
據了解,陶俊友是秦古鎮建檔立卡貧困戶,常年在綠松石礦山務工。2018年1月,陶俊友在某綠松石公司所屬的礦洞中工作時,不慎受到重傷。受傷后,陶俊友先后兩次住院100余天,花費治療費用數萬元。后經十堰市勞動鑒定機構鑒定為五級傷殘,失去勞動能力,屬于工傷。
事后,陶俊友與某綠松石公司進行因工傷待遇賠償問題協商,但無法達成一致。雙方在仲裁機構進行勞動仲裁以后,確定該綠松石公司支付申請執行人陶俊友各項賠償金共計402815元。
今年4月份,案件進入執行程序,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向被執行人某綠松石公司下達了執行通知書、報告財產令、財產申報表,責令其履行法律義務。在縣人民法院執行干警用情感化、用理說服、用法震懾下,涉事企業與申請執行人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首批賠償款一次性支付到位,后續賠償金于8月5日全部賠償到位。(盧波 魏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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