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政部等22部門聯合印發《關于鏟除非法社會組織滋生土壤凈化社會組織生態空間的通知》(民發〔2021〕25號)要求和省民政廳相關工作會議安排部署,為進一步依法做好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工作,凈化全縣社會組織發展環境,保障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方便群眾反映問題和提供線索,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打擊整治對象
本次打擊整治的非法社會組織是指未經民政部門登記,擅自以社會組織名義進行活動的組織,以及被撤銷登記或吊銷登記證書后繼續以社會組織名義活動的組織,還包括籌備成立期間開展籌備以外活動的組織。其中,“以社會組織名義”指的是以社會團體、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名義開展活動。名稱中包含有“協會”“學會”“研究會”“聯合會”“促進會”“委員會”“基金會”“中心”“學院”“研究院”“俱樂部”等字樣。
以下情況不屬于非法社會組織:
(一)根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條規定不進行社團登記和免予登記的團體,不屬于非法社會組織;
(二)未達到登記條件,有街道(鄉鎮)備案管理或由城鄉社區黨組織領導、村(居)民委員會對其活動進行指導和管理的社區社會組織,不屬于非法社會組織。
二、打擊整治重點
(一)利用國家戰略名義,在經濟、文化、慈善等領域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
(二)冠以“中國”“中華”“國家”“國際”“湖北”等字樣,或打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下屬機構等名義,進行騙錢斂財等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
(三)與合法登記的社會組織勾連開展活動、魚目混珠的非法社會組織;
(四)借慶祝中國共產黨建黨100周年活動開展評選評獎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
(五)開展偽健康類、偽國學類和神秘主義類活動,以及假借宗教旗號活動的非法社會組織;
(六)其他危害國家安全以及損壞人民群眾利益的非法社會組織。
三、合法社會組織查詢方式
公民個人、企事業單位和其他機構在參與社會組織活動時,新聞媒體在報道社會組織活動時,要增強警惕性和防范意識,謹防上當受騙。查驗社會組織是否具備合法身份可通過以下方式查詢:1.登錄“中國社會組織政務服務平臺(http://www.chinanpo.gov.cn/)”,點擊“全國社會組織信息查詢”模塊即可查詢;2.關注“中國社會組織動態”政務微信公眾號,點擊“我要查詢”進行查詢;3.登錄“湖北省民政廳”(http://mzt.hubei.gov.cn/),點擊進入“社會組織”模塊進行查詢。
四、舉報內容
為了利于及時對非法社會組織活動進行調查處理,舉報內容應包括:非法社會組織的名稱、活動地點、開展非法活動的具體事實、證據材料或相關線索等。
五、舉報方式
社會各界如發現非法社會組織活動線索,可通過下方公布的電話或郵箱向非法社會組織活動所在地民政部門舉報。提倡實名舉報,舉報人可提供個人信息及聯系方式。民政部門依法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舉報人的相關信息嚴格保密。舉報電話0719-4230660、郵箱774628001@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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