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艱苦地區
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申報公告
根據《省財政廳 省教育廳 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湖北省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管理辦法>的通知》(鄂財教規〔2018〕1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為做好竹山縣2021年普通高校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學費補償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1.普通高等學校(不含部屬高校,部屬高校畢業學生按相關政策直接向就讀高校申請補償)2018年應屆畢業(申請第3 年補償)、2019年應屆畢業(申請第2年補償)、2020年應屆畢業(申請第1年補償)的全日制本??粕ê呗殻?、研究生、第二學士學位學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間已享受全部免除學費政策的學生除外。
2.應屆畢業當年在我縣各鄉鎮(不含城關鎮)的機關(含大學生村官)、事業單位工作。應屆畢業當年12月31日前到崗至次年7月1日視同滿一年。
3.首次服務協議期在三年及以上。
4.除大學生村官外,其他畢業學生就業都應有正式編制。
二、申報時間、地點
時間:7月1日-7月15日(雙休日除外)
地點:竹山縣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教育局10樓1006室)
三、申報程序
(一)提交申請
符合申報條件的畢業學生向竹山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提交申請,并按照《管理辦法》要求提交相關資料,2020年畢業學生申請第一年學費補償的,需提交《管理辦法》“第十三條”規定的1-7項資料,2018、2019年畢業學生只需要提供《管理辦法》第十三條中規定第1項材料。
(二)審核材料
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申請資料進行審查確認,并按照《管理辦法》“第十、十一條”規定核算學費補償金額,匯總填寫《湖北省高校畢業生到艱苦地區基層單位就業享受學費補償政策人員基本情況表》,報財政、人社等部門審核并在政務網公示5天以上,無異議后按規定時間節點上報省學生資助管理中心。
四、資金發放
本年度學費補償金將于次年春季學期一次性劃付到畢業生預留的銀行賬戶(農商行卡)。
申報過程中如有問題,請及時與縣教育局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聯系電話:0719—4220101 。
附件:1.申請表.doc
2.關于學費繳納有關情況的說明.doc
3.關于基層就業學費補償工作服務年限有關事項的說明.doc
4.湖北省省屬高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聯系方式.xls
5.鄂財教規〔2018〕1號.doc
竹山縣教育局
2021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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