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推行河湖長制的決策部署,經縣委、縣政府同意,根據縣委、縣政府領導班子調整情況,依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印發《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廳字〔2016〕42號)要求,“河湖長要通過主要媒體進行社會公告”,現將竹山縣縣級和鄉級河流河湖長名單予以公告。
縣河湖長制辦公室聯系電話:0719-4226374
附件:
竹山縣重點河流縣、鄉級河湖長及縣級河湖長聯系單位名錄
2.竹山縣鄉級河流河湖長名單
竹山縣河湖長制辦公室
2021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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