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況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湖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對湖北小蜜蜂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經銷的湖北巴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堵河源濃香小榨菜籽油(規格型號:2.5升/瓶)抽樣檢驗,檢驗報告編號為NO:(2021)FXS1-00545F;該品生產日期:2021-09-12;規格型號:420ml/瓶;經法定檢驗機構武漢食品化妝品檢驗所檢驗,檢驗類別: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問題項目: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二、風險控制情況
執法人員于2021年11月22日向當事人送達了編號為NO:(2021)FXS1-00545F的檢驗報告。對于問題項目,風險控制情況如下:
(一)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湖北巴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約談。
(二)湖北巴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在我局執法人員約談后立即對問題產品進行了召回,經查明,當事人湖北巴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該批次堵河源濃香小榨菜籽油(規格型號:2.5升/瓶)共生產了20瓶,全部銷售給湖北小蜜蜂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除抽檢的2瓶外,剩余的18瓶中的3瓶湖北小蜜蜂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已銷售,經聯系購買者,這3瓶已被購買者食用,無法召回,剩余的15瓶尚未銷售,湖北小蜜蜂電子商務有限責任公司在接到湖北巴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的召回通知后已全部退回當事人湖北巴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
(三)整改情況:湖北巴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在接到我局送達的風險監測報告后,立即組成以生產車間負責人、公司質量負責人、公司負責人為專班的調查小組,分析原因,從原輔材料購進,生產過程控制等方面查找問題項目,經多方分析,對原輔材料,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食品級塑料管道送檢,查出問題原因為生產過程中使用的食品級塑料管道的原因致使生產的堵河源濃香小榨菜籽油鄰苯二甲酸二正丁酯(DBP)超限,當事人湖北巴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已對生產工藝進行改進,把食品級塑料管道更換為食品級不銹鋼管道,并重新對生產出的菜子油抽樣送檢,經法定機構檢驗,菜子油中未檢出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
三、違法行為查處情況
湖北巴山食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堵河源濃香小榨菜籽油經抽樣檢驗,風險監測項目中鄰苯二甲酸二丁酯(DBP)為問題項目,但其他檢驗結論為合格。針對風險項,企業已整改到位,故本局不予立案調查處理。
2022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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