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關于在縣城區開展春季市容環境秩序整治的通告
為進一步改善市容環境,打造宜居宜業、和諧美麗城市環境,按照2022年第一次政府常務會工作部署及常態化創文工作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決定在縣城區開展春季市容秩序環境衛生綜合整治。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整治時間
2022年2月21日至2022年3月31日。
二、整治范圍
縣城核心區。
三、整治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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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結合劃行規市工作,加大對馬路市場、露天洗車、活禽宰殺、占道修車(賣車)、廢舊物品回收、露天燒烤等違法占道經營行為的巡查整治力度;禁止占道擺攤設點、堆放物品、設置遮陽棚傘,臨街商鋪不得占用非機動車停車位擺放物品;嚴禁在人行道、盲道設置影響行人通行的廣告牌、燈箱、隔離樁、欄桿、花盆等障礙物;嚴禁在城市道路兩側未經審批私自設立戶外牌匾廣告標志,違者將集中清理或上限處罰。
2.嚴禁亂貼、亂畫、亂擺、亂掛等不文明行為。嚴禁在公共場所、建筑物、構筑物立面亂貼小廣告、隨意涂鴉,保持城市墻面干凈整潔,違者將曝光或處罰款。
(二)人行道停車整治
1.嚴禁沿街單位、商戶門外私劃停車泊位、私設地樁地鎖及其它障礙物;
2.城區內人行道所有機動車必須按位、按線、按向、規范停放,嚴禁在禁停區域停放,嚴禁車輛亂停亂放、占壓人行道、盲道;
?。ㄈ┉h境衛生整治
1.重點對主次干道、城鄉結合部、農貿市場、臨時菜場、城區周邊、廣場游園等區域衛生死角進行拉網式清理,清除地表存量垃圾,確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開展城區衛生清潔行動,采取高壓沖洗、機掃一體、人工配合的保潔作業模式,對城區主次干道、交通設施、環衛設施、公廁、廣場游園設施進行全面清洗。
3.嚴禁渣土車輛帶泥上路,嚴格密封運輸,不得沿街遺撒。
(四)開展亂搭亂建整治
聯合城關鎮、潘口鄉對蓮花村、小漩村、高速路沿線及縣城周邊區域亂搭亂建行為開展集中整治,依法依規予以拆除。
四、整治要求
城區各單位和全體市民必須嚴格遵守本《通告》,積極支持綜合整治工作,凡違反本通告規定的,相關責任單位和個人應當在本通告發布之日起3日內自行整改完畢。逾期未整改的,本機關將依法暫扣違規物品和工具,并依法從嚴從重予以處置;凡拒絕、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和侮辱、毆打執法人員的,由公安機關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處罰,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2022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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