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辦法》以及2022年全省、全市深入優化營商環境大會精神,進一步拓寬營商環境監督渠道,完善監督機制,提高監督效率,引導一批專業人士對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進行“問診把脈”,為全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獻言獻策,推動我縣建設一流營商環境。根據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安排部署,面向社會公開選聘15名營商環境特約監督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聘范圍
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人士、新聞工作者,行業協會負責人、商會負責人,群眾代表、市場主體代表、社會團體代表。
二、選聘條件
(一)政治立場堅定,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無違法、違規和違紀等不良記錄;
(二)擁有良好的社會信用和職業道德;
(三)支持我縣優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關心企業服務、行政審批、市場監管等方面工作;
(四)具有與履行優化營商環境建設職能相應的專業知識、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
(五)具有健康的身體條件。
三、主要職責
(一)宣傳國家、省、市、縣優化營商環境有關政策和工作措施,了解和收集涉企政策的落實情況;
(二)收集反饋市場主體和人民群眾在辦事過程中遇到的堵點、痛點、難點問題,結合工作實際,提出合理化的意見建議;
(三)發現、收集和反饋在營商環境建設中的正反兩方面現象及損害營商環境的問題線索;
(四)監督和反映全縣各單位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辦法》、省委省政府出臺的有關優化營商環境重要文件、政府誠信、依法行政、政務公開、行政審批等情況;
(五)受邀參與有關優化營商環境建設的調研、座談、督促、評價等工作,并積極為優化營商環境建言獻策;
(六)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賦予的其他任務。
四、選聘期限
優化營商環境特約監督員實行聘任制,由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聘任,每屆聘期1年,到期自動解聘,也可以續聘,連續聘任一般不超過三屆。如在聘任期內發生違法、瀆職或其他不能正常履行職責的情況,予以解聘。
五、選聘程序
(一)縣營商辦發布選聘優化營商環境特約監督員的通知(根據工作需要向相關單位發送公函);
(二)有關單位提出推薦人選,或者社會人士進行自薦;
(三)縣營商辦對推薦人員和自薦人員進行審核后,報請縣優化營商環境領導小組確定優化營商環境特約監督員人選;
(四)資格審查,擬選聘的營商環境特約監督員,縣營商辦報請紀委監委機關、公安機關、信用部門進行資格審查把關。
(五)公開公示,縣營商辦對資格審查合格的優化營商環境特約監督員,在今日竹山等新聞媒體向社會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符合條件的,報請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批準。
(六)召開聘請會議,頒發聘書,向社會公布竹山縣優化營商環境特約監督員名單。
六、報名方式和時間
竹山縣優化營商環境特約監督員為義務兼職,不領取報酬。請按要求填寫《竹山縣營商環境特約監督員推(自)薦審批表》,發送至zsyhyshjbgs@163.com。報名截止時間:2022年3月20日。
竹山縣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22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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