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漁業船舶登記辦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國籍證書有效期滿未延續的”,“第二款:漁業船舶檢驗證書有效期滿未依法延續的,登記機關可直接注銷該漁業船舶國籍”之規定,鄂竹山漁養00009、鄂竹山漁養00010漁業船舶所有人未依法向漁業船舶檢驗機構申報2019-2021年度漁業船舶檢驗及漁業船舶換證檢驗,并在船舶證書有效期內仍未依法向注冊登記機關申報換證登記。我局按以上規定對上述2艘內陸漁業船舶登記予以注銷,特此公告。
竹山縣農業農村局
2022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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