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5日竹山縣第十九屆人大常委會第四次會議通過)
(第一號)
任命熊雷同志為縣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
免去張彬才同志的縣人大常委會農業和農村工作委員會主任職務。
(第二號)
任命:
萬登華同志為竹山縣人民法院秦古人民法庭庭長;
朱名彬同志為竹山縣人民法院城關人民法庭庭長;
馬 翔同志為竹山縣人民法院官渡人民法庭庭長;
余 祿同志為竹山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庭長;
張白泉同志為竹山縣人民法院寶豐人民法庭庭長;
董 猛同志為竹山縣人民法院雙臺人民法庭庭長。
免去:
萬登華同志的竹山縣人民法院城關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朱名彬同志的竹山縣人民法院審判監督庭庭長職務;
余 祿同志的竹山縣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職務;
胡 剛同志的竹山縣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長、審判員職務;
賀 飛同志的竹山縣人民法院寶豐人民法庭庭長職務;
方治平同志的竹山縣人民法院綜合審判庭副庭長、審判員職務;
張白泉同志的竹山縣人民法院寶豐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董 猛同志的竹山縣人民法院雙臺人民法庭副庭長職務;
馬 翔同志的竹山縣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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