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重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暫行辦法的通知》(發改投資〔2012〕2492號)等相關要求,現對湖北省潘口抽水蓄能電站工程開展社會穩定風險信息公示。本次公示內容如下:
(一)項目概況
潘口抽水蓄能電站位于湖北省十堰市竹山縣境內,距竹山縣城約13km,距十堰市、武漢市直線距離分別約 76km、430km。上水庫利用已建潘口水庫,下水庫利用已建小漩水庫,上、下水庫壩址直線距離約 1.1km,均有公路到達,上、下水庫之間有公路相連,交通方便。上水庫潘口水庫正常蓄水位 355.00m,死水位 330.00m,調節庫容 11.2 億 m3; 下水庫小漩水庫正常蓄水位 264.00m,死水位 261.30m,設計調節庫容 678 萬 m3,小漩水庫現狀調節庫容為 506 萬 m3??尚行匝芯侩A段,結合工程建設條件,抽水蓄能電站連續滿發小時數按 5h 考慮,初選電站裝機容量 300MW,安裝 2 臺單機容量 150MW 的單級混流可逆式水泵水輪機組。上庫潘口水庫特征水位保持不變,設置抽水蓄能運行死水位 335.50m,運行死水位與正常蓄水位間調節庫容 9.17 億 m3;下庫正常蓄水位由 264.00m 調整至265.00m,死水位由 261.30m 調整至 260.00m,水位調整后調節庫容 940 萬 m3。初擬電站額定水頭 82m,上、下水庫進/出水口水平距離 1030m,距高比為 12.6。
上水庫(潘口水庫)大壩設計防洪標準按 1000 年一遇洪水設計,10000 年一遇洪水校核,設計洪水位 357.14m,校核洪水位 360.82m;下水庫(小漩水庫)大壩按 200 年一遇洪水設計,1000 年一遇洪水校核,設計洪水位 268.63m,校核洪水位 269.10m。電站建成后主要承擔湖北電力系統調峰、填谷、儲能、調頻、調相和緊急事故備用等任務,促進本地新能源就近消納。
(二)建設征地
潘口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征地涉及湖北省十堰市竹山縣潘口鄉、上庸鎮 2 個鄉鎮, 潘口鄉魚嶺村、潘口河村、龍王溝村、小漩村、懸鼓洲村和上庸鎮南壩村共 6個村委會。建設征地總面積720.25畝,其中永久占地面積405.33畝,臨時用地面積314.92畝。涉及搬遷人口11 戶54 人(均在樞紐工程建設區),涉及各類房屋面積2237.32m2(其中私房2117.32m2,公房 120.00m2),永久征收土地中涉及耕地67.57畝,園地0.29畝,林地230.9畝,工礦倉儲用地14.09畝,住宅用地18.61畝,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0.02畝,交通運輸用30.63畝,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40.36畝,其他土地2.86畝;臨時征用土地中涉及耕地33.02畝,林地270.75畝,住宅用地2.66畝,交通運輸用地7.57畝,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0.92畝。本工程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涉及生態公益林142.06畝(國家二級公益林102.32畝,省級公益林39.74畝),其中樞紐永久征地涉及70.09畝(國家二級公益林42.27畝,省級公益林27.82畝),臨時占用涉及70.20畝(國家二級公益林60.05畝,省級公益林10.15畝),水庫淹沒區涉及1.77畝(省級公益林1.77畝)。建設征地涉及縣道X066上潘線0.55km,橋梁1座;10kV線路1.05km,380kV線路2.55km,變壓器共4臺,分別為2臺300kVA、1臺200kVA、1臺100kVA;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竹山縣分公司通信桿路1段共1.70km,96芯線路3條;移動公司通信桿路1段共1.5km,桿路1趟,光纜3條;湖北廣電竹山支公司桿路2段共3.0km,其中24芯線路2條,6芯線路2條;涉及潘口水庫、小漩水庫 2 座水庫;涉及竹山縣城集中飲用水源取水口 1 處;涉及潘口電站水庫國家級水質自動監測站 1 處;涉及排污泵房1處。
(三)施工總工期及投資
潘口抽水蓄能電站工程施工總工期43個月(不計籌建期),工程靜態總投資為23.80 億元,單位千瓦靜態投資7933 元/kW。
(四)征求意見對象
本次社會穩定風險分析調查征求意見對象主要為本項目的直接及間接利益相關者,主要包括:
項目影響涉及的竹山縣人民政府及其有關職能部門;
項目區及其影響區的鄉鎮和行政村;
項目影響涉及的企事業單位;
受項目直接影響或間接影響的當地居民等。
(五)征求意見的主要事項
1)公眾對本項目建設的態度
2)項目實施是否影響到公眾利益,有何建議及訴求
3)項目實施引發當地社會穩定的主要風險因素
4)對本項目實施的其他意見及建議
5)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徑
公眾可下載公眾意見表完整填寫后以郵寄、傳真、電子郵件等方式交予評估單位。
評估單位的名稱和聯系方式:
評估單位:湖北省水利水電規劃勘測設計院
地 址:武漢市洪山區珞獅南路290號
聯 系 人: 王繹思
電 話: 18872225030
郵 箱: 1609668748@qq.com
六、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從即日起,本次公示期為十個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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