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森林資源管理,有效保護森林資源,推進全縣生態文明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實施條例》《森林防火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我縣實際,現就加強森林資源保護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亂采濫挖野生植物。禁止非法采集、采挖野生植物、古樹名木及其產品,嚴禁違反操作技術規程采脂、挖筍、掘根、剝樹皮及過度修枝等行為。
二、嚴禁采伐天然林。禁止商業性采伐公益林、天然林,禁止采挖天然林(已合法占用征用的除外)、移植天然大樹進城、對天然林實施皆伐改造等毀林行為。
三、嚴禁毀林開墾。禁止毀林開墾、毀林采種等毀林行為。
四、嚴禁在森林防火期內一切野外用火。
五、嚴厲打擊各類破壞森林資源的違法行為。切實加大對各類破壞森林資源違法行為查處打擊力度,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森林資源的義務,發現破壞森林資源行為應及時向當地鄉(鎮)人民政府或林業主管部門舉報。
舉報電話:竹山縣林業局0719-4225253
0719-4223803
竹山縣林業局
2022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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