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城市發展和市民出行需求,2022年6月中旬經縣政府同意,共享電單車在我縣城區投放試運行。2個月以來,共享電單車的運營在方便市民低碳出行,享受健康生活,緩解交通擁堵壓力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深受市民歡迎。但部分市民在騎行共享電單車時存在闖紅燈、逆行、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不佩戴安全頭盔、隨意停放等違法違規行為,造成諸多交通安全隱患。為加強共享電單車管理,倡導文明騎行,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闖紅燈、不逆行、在非機動車道行駛、正確佩戴安全頭盔,做文明騎行的參與者。
二、自覺維護城市形象。騎行結束時,應當自覺將單車停放在指定的人行道停車泊位內,嚴禁隨意停放,做市容市貌的維護者。
三、自2022年9月5日起,由縣城管執法局聯合公安交警部門對騎行共享電單車當事人存在闖紅燈、逆行、不在非機動車道行駛、不戴安全頭盔、隨意停放等行為進行懲治,被職能部門查處的,共享電單車企業將其列入“黑名單”,限制使用該品牌共享電單車。
四、城管執法局將責成共享電單車公司對違法違規行為第一次被查處的當事人,限制騎行一個月;對第二次被查處的當事人,限制騎行二個月;對第三次被查處的當事人,限制騎行半年。限制使用時限到期日恢復該用戶使用共享電單車服務功能。
希望廣大市民朋友們自覺維護安全有序的交通環境,共同營造“共享單車、共享文明”的良好社會氛圍,為我縣創建全國文明城市貢獻自己一份力量。
竹山縣城市管理執法局
202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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