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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征求竹山縣《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措施實施方案(征求意見稿)》意見建議公告
發布時間: 2023-05-04 10:14 來源: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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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力打造市場化、國際化、法治化的營商環境,根據《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2〕52號)及十堰市《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的若干具體實施措施》文件精神,我們結合竹山實際起草了《竹山縣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工作措施實施方案》,現面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具體意見可通過電子郵件方式發送至:zsyhyshjbgs@163.com

本次征求意見截止日期為:6月3日。

竹山縣優化營商環境辦公室

2023年5月4日





竹山縣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

工作措施實施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優化營商環境條例》、《湖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的通知》(鄂政辦發〔2022〕52號)文件以及國家、省、市優化營商環境決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堅持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加快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特制定如下具體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優化營商環境重要論述、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省十二次黨代會精神,對標最高標準、最優水平,堅持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控制成本為核心、以市場主體獲得感為評價標準,踐行“有求必應、無事不擾”的“店小二”服務理念,更好擦亮“辦事不求人”金字招牌,確保優化營商環境評價保持全省第一方陣,努力為“建功綠色低碳示范縣、建設鄉村振興示范縣”作出更大貢獻。

二、具體措施

(一)深化重點領域改革,大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

1.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建設。充分運用“十堰市智慧城市建設成果,加快推進智慧城市竹山分中心和竹山政務服務中心建設力度,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便利化,提升政務服務質效,積極打造“事事通”政務服務品牌,實現“一網通辦”“一網統管”。深入落實國家、省級、市級政務服務標準,積極申報縣級標準,擴大“跨省通辦”“省內通辦”范圍,深化“市域通辦”。深化審批服務,線上線下融合,服務評價管理規范。大力推進掌辦高頻政務服務事項數量和覆蓋率。全量歸集匯聚證照數據,深入推行“集成辦”“免證辦”“就近辦”“網上辦”“掌上辦”“容缺辦”等“個性化”服務場景。(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深化“一業一證”改革,積極推行市場準營承諾即入制。制定完善綜合審批制度規范,推進綜合審批系統建設,健全行業綜合許可和監管執法信息雙向反饋機制,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全面落實全省“一業一證”改革行業目錄,實現25個特定行業“一證準營”,自行探索2個以上改革行業。在行政審批事項辦理過程中,探索擴大承諾制審批范圍,在更多領域大力推行市場準營承諾即入制,對場所、設備、人員、資金、管理制度等審批條件實行告知承諾制,推行以申請人告知承諾書替代證明符合相關審批條件的材料;承諾書及踐諾情況由審批部門推送至信用網站上公示,加強跟蹤監管。(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市場監管局、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等相關單位)

3.大力推行“首席服務員”制度。針對不動產登記、開辦企業等高頻辦理事項,推動相關業務主管單位遴選一批業務骨干擔任“首席服務員”,打破行政職級,授予崗位相應審批權,實現跨部門“一人受理、全程服務”。(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等“一件事一次辦”主題事項牽頭單位;責任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建局、縣稅務局、縣人社局、縣公安局、縣醫保局、縣公積金辦等“一件事一次辦”主題事項相關單位)

4.積極為市場主體提供便捷服務。落實市場主體歇業制度,指導經營困難市場主體辦理歇業備案登記。對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納稅信用級別為A級和B級的企業歇業,即時予以辦結。歇業期限屆滿前,市場主體可隨時恢復經營。歇業期限屆滿,由市場主體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向社會公示,無需另行申請。推進企業變更、注銷等事項網上辦理,為內外資企業提供申請、審查決定、結果送達等全流程網上服務。推行簡易注銷營業執照“免回收”公告作廢制度。推進簡易注銷全程網上協同辦理,實現簡易注銷“一次不用跑”。繼續深化強制注銷改革試點,進一步優化長期吊銷未注銷企業強制退出流程。(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 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稅務局、縣人社局等相關單位)

5.加大“個轉企”支持力度。個體工商戶轉型升級為個人獨資企業或一人有限公司,符合相關條件的,可按規定享受各項稅收優惠政策。原個體工商戶各類許可證件在有效期內繼續有效,依法使用;需換發許可證件、各類不動產權屬證書,轉企后原個體工商戶經營者轉為一人有限公司或獨資經營企業的,憑企業登記機關出具的證明,依法按名稱變更辦理相關手續,按規定享受契稅、土地增值稅等相關稅收優惠。(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稅務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人社局、縣人行等相關單位)

6.推進招投標全流程電子化。推進遠程異地評標常態化,加快實施招投標合同簽訂和變更網上辦理。推動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通過省公共資源交易電子服務系統與國庫支付系統信息共享,實現工程款支付網上查詢。持續完善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電子交易系統功能,深化推進“評定分離”改革,推廣應用電子營業執照“一網通投”改革。(牽頭單位: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等相關單位)

7.擴大“免證明”應用領域。進一步擴大電子印章應用范圍。建立健全電子證照生成歸集機制和服務體系,推動電子證照證明、批文在市場主體高頻政務服務事項中的應用,并逐步拓展到納稅繳費、交通運輸、公共資源交易、金融服務、供應鏈管理等涉企服務場景,創新“免提交”“減證辦”“一碼通”等服務方式。(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稅務局、縣交通運輸局、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縣公安局、縣市場監管局、縣金融辦、縣人行等相關單位)

8.推動不動產登記“票稅(費)分離”、“證繳分離”、可視化查詢等改革。加強部門聯動,符合國家規定條件的業主可在沒有取得購房發票的情況下,依據人民法院執行裁定書等資料申請辦理產權證書相關手續。對不動產登記歷史遺留問題,實行買方申辦不動產證與賣方繳納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稅款等稅費環節分離,切實維護買方合法權益。探索開展不動產登記信息及地籍圖可視化查詢。(牽頭單位: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稅務局;責任單位:縣住建局、縣法院等相關單位)

9.持續規范中介服務。大力整治“紅頂中介”,全面清理整治改革不徹底、“明脫暗不脫”等問題。全面規范行政審批涉及的技術審查、論證、評估等中介服務事項。制定完善中介服務規范和標準。加強中介服務機構監管,全面實施行政審批中介服務事項清單化、規范化管理,嚴厲查處中介服務機構出具虛假證明或報告、謀取不正當利益、擾亂市場秩序等違規行為。加大對中介組織的引進和培育力度,加快形成同一資質中介組織充分競爭的市場環境。(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等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10.持續提升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深入推進知識產權強縣建設,開展知識產權績效考核,加強知識產權保護工作站等規范建設,擴大覆蓋面,為企業提供知識產權培訓、指導、維權、預警等服務。開展知識產權維權援助規范化建設,深化知識產權保護部門協作,全面推進知識產權保護隊伍職業化建設。開展知識產權檢察職能集中統一履行和跨行政區劃履行改革,深化跨區域、跨部門知識產權保護協助。深入推進知識產權糾紛仲裁調解,開展訴調對接、行政裁決書強制執行等工作,加強知識產權信用監管,加強知識產權行政執法與司法保護。嚴格落實國家專利收費減繳有關規定,減輕企業、個人專利申請和維護負擔。(牽頭單位: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委宣傳部、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縣委編辦、縣財政局等相關單位)

11.完善企業信用修復。聚焦信用竹山建設標準,提優補短,全面提升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聚焦市場主體需求,完善企業信用修復,依法依規對符合條件的失信主體,實現“能修盡修”“應修必修”。對因疫情影響暫時失去收入來源的企業和個人,由銀行等機構依照調整后的還款安排報送征信記錄,已經報送的按征信糾錯程序予以調整。探索對重點行業從業人員建立個人信用建設,制定重點行業從業人員信用信息管理辦法,規范信用信息采集標準、信用評價等。開展嚴重失信執行人集中清理整治,加大執行力度,去存降增,市場監管、稅務等部門對法院裁定批準重整計劃的企業信用修復申請及時辦理。(牽頭單位:縣發改局;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法院、縣人行、縣稅務局等相關單位)

12.全面推行惠企政策精準直達機制。依托現有資源整合建設政務服務平臺惠企政策專區,積極配合十堰市親清在線平臺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先享后核”能力建設,并及時做好對接省級平臺,推動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兌現,推動惠企政策智能匹配、快速兌現。依托現有綜合咨詢窗口、綜合辦事窗口,設立惠企政策集中辦理窗口,集中提供惠企政策咨詢、綠色通道、幫辦代辦、申請受理等服務。(牽頭單位:縣發改局;責任單位:縣行政審批局、縣科技和經信局、縣財政局、縣人社局、縣稅務局、縣金融辦、縣人行等相關單位)

13.優化“一企一檔”建設。圍繞企業和個人全生命周期,充分運用湖北政務服務網、鄂匯辦APP 及省、十堰親清在線平臺、市大數據能力平臺歸集的數據資源,聚焦基本信息、股東信息、變更信息、納稅信息、信用報告等方面,完成10個以上“一企一檔”建設主題。(牽頭單位:縣行政審批局;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縣發改局、縣科技和經信局、縣稅務局等相關單位)

(二)暢通物流貿易渠道,持續降低物流成本

14.持續打造低成本、優質、便捷的交通物流環境。積極落實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全國統一《鮮活農產品品種目錄》內產品的車輛,免收車輛通行費。對安裝使用集裝箱運輸專用ETC、合法裝載的、通行高速公路的國際標準集裝箱運輸車輛,在5%基本優惠的基礎上,落實好省內通行費9折優惠。積極爭創國家多式聯運示范工程,組織開展省級多式聯運示范工程建設。持續推進多式聯運標準化器具循環利用標準實施,加大供應鏈物流標準化建設力度。推動公路大宗貨物運輸向水路、鐵路轉移,加快構建以水路、鐵路為主體的大容量、集約化綠色低碳經濟的貨運網絡體系。(牽頭單位:縣交通運輸局;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等相關單位)

15.優化提升跨境貿易服務。探索開展科研物資跨境自由流動,落實省跨境科研物資正面清單,對正面清單列明的科研設備、科研樣本、試驗試劑、耗材等科研物資(納入出入境特殊物品風險管理的除外),協助相關單位實行事先承諾申報、海關便利化通關的管理模式。拓展單一窗口平臺“通關+物流”“外貿+金融”功能,支持和鼓勵銀行通過“單一窗口”平臺,為企業辦理線上貿易外匯收支業務。面向出口企業構建“數智通”出口退稅備案單證網上管理平臺,提供通關物流信息服務。進一步推動跨境人民幣貿易投資結算便利化試點政策落地見效,提升市場主體開展人民幣跨境貿易結算和融資的便利度。(牽頭單位:縣科技和經信局;責任單位:縣人行、縣財政局、縣稅務局等相關單位)

(三)強化稅費改革創新,切實降低稅費成本

16.著力打好減稅降費“組合拳”。不折不扣落實組合式稅費支持政策,優化稅費優惠政策精準推送機制,幫助納稅人繳費人便捷了解政策,簡化辦理流程,提高辦理效率,推動直達快享,確保符合條件的納稅人繳費人應知盡知、應享盡享,充分釋放稅費支持政策效應。持續優化電子稅務局和“楚稅通”系統應用功能,不斷擴大“非接觸式”辦稅繳費覆蓋面,進一步提升納稅人繳費人辦稅繳費的便利度和獲得感。加強政策宣傳和操作輔導,積極穩妥做好全面數字化的電子發票推行應用工作。優化企業出口退稅辦理流程,企業通過稅務信息系統、國際貿易“單一窗口”申報出口退稅時,系統自動調用出口貨物報關單和購進出口貨物發票信息。(牽頭單位:縣稅務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科技和經信局、縣人社局、縣醫保局、縣人行、縣金融辦等相關單位)

17.涉企保證金持續優化。全面清理不規范、不合理、可收可不收、收取比例過高的涉企保證金事項,依法依規予以取消、降低收取標準,實現涉企保證金事項和金額“應減必減”“可減必減”。嚴格落實涉企保證金目錄清單制度,堅決制止清單之外亂收費行為。對農民工工資和工程質量兩項保證金進行改革,采取信用管理、過程管控、潛在缺陷保險等措施穩控質量保修風險,推行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差異化存儲模式。構建依信用等級分類收取機制,鼓勵對信用良好的企業免收保證金,對以保函保單方式收取保證金的,引導金融機構下調保函保單手續費率。(牽頭單位:縣科技和經信局、縣人社局、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發改局、縣金融辦、縣稅務局、縣人行、縣銀保監組等相關單位)

(四)推進金融政策落地見效,著力降低融資成本

18.不斷拓展融資渠道和產品。加大產業基金、綠色基金等引進力度,推進企業上市工作,引進保險資金,引導保險投資,不斷拓展企業融資渠道。引導金融機構創新綠色貸、訂單貸、設備貸等產品,提供更多可供企業選擇的免實物抵押金融產品。推廣“產業升級貸”、“科技創新貸”“助企紓困貸”等金融產品。持續落實財政貼息政策,進一步擴大政府采購合同線上融資。(牽頭單位:縣人行、縣金融辦、縣財政局;責任單位:縣銀保監組、縣內各商業銀行等相關單位)

19.發揮貨幣政策工具對個體工商戶支持帶動作用。引導商業銀行運用好降低存款準備金利率釋放的資金,加大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支持。充分運用支農支小再貸款、普惠小微貸款支持工具等政策工具,引導符合條件的地方法人銀行持續增加對個體工商戶的信貸投放。鼓勵商業銀行將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內嵌到信貸產品定價中,進一步推動降低個體工商戶綜合融資成本。(牽頭單位:縣人行、縣金融辦;責任單位:縣銀保監組、縣內各商業銀行等相關單位)

20.推動金融系統減費讓利。鼓勵銀行為個體工商戶在同一銀行開立的首個(或指定一個)單位結算賬戶開戶手續費實行不低于5折優惠,免收單位結算賬戶管理費和年費,對一定金額以下的對公跨行轉賬匯款實行收費優惠,取消支票工本費、掛失費,取消本票和銀行匯票手續費、工本費、掛失費。按照國家政策要求,對民營企業債券融資交易費用能免盡免。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應當公開收費目錄及標準,除銀團貸款外,不得向小微企業收取貸款承諾費、資金管理費等不合理費用,嚴格限制向小微企業及其增信機構收取財務顧問費、咨詢費等費用。持續落實“四補機制”,積極引導政府性融資擔保機構減費讓利。(牽頭單位:縣人行、縣金融辦;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銀保監組、縣內各商業銀行等相關單位)

21.提高單筆信用擔保業務比重。支持擔保公司加大推廣單筆首擔業務、單筆信用擔保業務的力度,不斷完善信用擔保條件下的風險管控能力和水平,切實提升小微企業獲得感。鼓勵擔保公司和合作金融機構探索開展符合條件的“見保即貸”,規范開展“見貸即?!钡摹翱倢偂迸繕I務,嚴格合作標準和模式。(牽頭單位:縣財政局、縣金融辦;責任單位:縣銀保監組、縣人行、縣內各商業銀行等相關單位)

22.優化金融服務。探索建立金融綜合服務中心,逐步完善確權融資、知識產權質押融資、資本市場融資等融資功能,優化完善市企業金融綜合服務(信易貸)平臺功能,通過“線上+線下”模式,提供“金融管家”式服務,實現企業需求與金融資源供給的精準對接。繼續落實企業融資需求名單推送工作機制,組織各行業主管部門向金融機構精準提供餐飲、零售、旅游、交通運輸等行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需求名單,便利金融機構優先支持困難企業,提升金融服務能力和質效。大力推廣金融鏈長制,圍繞全市“一主四優多支撐”產業體系和全縣“56513”產業體系,推進重點產業鏈進行“整鏈授信”,發展供應鏈金融,按照“金融鏈長制+主辦行”模式,強化銀企對接,推動銀行機構差異化做好建檔、評級、授信等工作。(牽頭單位:縣人行、縣金融辦;責任單位:縣銀保監組、縣財政局、縣科技和經信局、縣農業農村局、縣內各商業銀行等相關單位)

(五)優化市政公共基礎設施改革,推進降低用能成本

23.落實用水用氣報裝“零收費”。在城鎮規劃建設用地范圍內,供水供氣企業按照行業標準投資建設的接入工程延伸至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除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另有規定,以及用戶提出的個性化需求專項服務發生的費用以外,新裝用戶建筑區劃紅線連接到公共管網的入網工程建設,不得向用戶額外收取任何費用。(牽頭單位: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自來水公司、縣天然氣公司等相關單位)

24.深化電力市場化改革。培育電力市場交易主體,有序推動工商業用戶全部進入電力市場,按市場價格購電。供電公司做好中小微企業代理購電托底服務,落實市場化電價改革政策,完善電力市場體系,豐富交易品種,進一步擴大交易范圍和交易規模。降低電力市場化交易門檻,支持園區、商業綜合體等用電單元統一打包參與市場化交易,通過市場化手段持續降低用電成本。(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供電公司;責任單位:縣市場監管局等相關單位)

25.推廣水電氣網聯動報裝。依托湖北政務服務網和工改平臺,通過一個“入口”、一張“表單”完成供水、供電、供氣、有線電視、網絡通訊的報裝申請,根據用戶申報需求進行并聯推送、提前介入、聯合踏勘,實現“一窗受理、一網通辦、一同踏勘、一并接入”,推進水、電、氣等公共服務收費網上收取。(牽頭單位:縣住建局、縣行政審批局、縣供電公司;責任單位:縣科技和經信局、縣發改局、縣移動公司、縣電信公司、縣聯通公司、縣廣電網絡公司、縣自來水公司、縣天然氣公司等相關單位)

26.大力推進“轉改直”改革。全面公示非水、電網直供水、電價格,持續清理轉供違規加價、收費行為,嚴厲整治在水、電費中違規加收其他費用的行為。常態化核查轉供水、轉供電主體向終端用戶收取水費、電費公示情況,核實轉供水、轉供電主體信息和水費、電費收取情況,按照“一戶一檔”的標準建立工作臺賬,實現治理無空白、全覆蓋。深入推進用水用電“轉改直”,推動直供水、直供電戶表改造,穩步減少存量轉供水、轉供電,嚴格控制新增轉供水、轉供電。(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市場監管局、縣住建局;責任單位:縣供電公司、縣自來水公司等相關單位)

(六)聚焦市場主體創業就業,有效降低用工成本

27.落實階段性降低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政策。嚴格執行國家和省政策要求,延續實施1%的失業保險繳費費率政策、階段性降低工傷保險費率政策至2023年4月30日。(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財政局、縣稅務局等相關單位)

28.支持企業開展技能培訓。針對全市“一主四優多支撐”產業體系和全縣“56513”產業體系,持續開展企業職工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引導企業與職業(技工)院校、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技能大師工作室聯合開展企業新型學徒制和新技師培訓,培養中高級技能人才,支持現代產業體系重點企業加大崗位技能提升培訓力度。嚴格執行省政策規定,對開展新型學徒制培訓的企業原則上按每人每年不低于5000元給予補貼。鼓勵支持企業面向骨干技能人才開展新技師培訓,對完成培訓并取得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或職業技能等級證書的,按技師(2級) 3500元/人、高級技師(1級) 5000元/人的標準,給予企業技能培訓補貼。大力發展“共享用工”,搭建免費公益性用工服務平臺,促進用工對接。組織開展春分行動、民營企業招聘月、金秋招聘月等“10+N”就業服務專項活動,全年舉辦線上線下招聘活動100場以上。探索組織生產任務不飽和特別是生產經營暫時困難、穩崗意愿強的企業,以及因結構調整、轉型升級長期停工停產企業,支持其與符合產業發展方向、短期內用人需求量大的企業開展“共享用工”。(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科技和經信局、竹山經濟開發區、縣衛浴辦等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29.強化創業政策扶持。持續開展高層次人才引進、大學生留(回)竹等工作。城鎮登記失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高校畢業生等十類城鄉勞動者,在縣內依法自主創業符合條件的人員,可申請最高額度不超過2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10萬元及以下的個人創業擔保貸款,免除反擔保要求;小微企業當年新招用符合條件人員占現有職工比例達到15%的(職工超過100人的占比達到8%的),可申請最高額度不超過500萬元的創業擔保貸款,按規定給予貼息。加大對大學生創業的支持力度,畢業5年內的高校畢業生、返鄉創業人員、就業困難人員自主創業,符合相應條件的,按規定給予一次性創業補貼。(牽頭單位:縣人社局;責任單位:縣委組織部、縣財政局、縣教育局、縣人行、縣人才服務中心等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七)加強全生命周期服務監管,持續優化法治保障成本

30.大力推行規范柔性執法。建立行政執法三項制度不定期抽查機制,對行政執法不嚴格、不規范、不公正、不文明行為予以通報。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制度,防止任性執法、類案不同罰、過度處罰等問題。深入推進“說理式”執法,將“事理說明、法理說清、情理說透”,有效提升行政執法社會滿意度。深入開展“加強行政執法監督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專項行動,堅決整治“一刀切”“運動式”執法。充分發揮行政執法監督職能,通過行政執法監督程序嚴肅查處未經法定程序要求市場主體普遍停產停業的行政行為。(牽頭單位: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公安局等相關執法單位)

31.持續開展三亂專項治理行動。鞏固涉企違規收費整治成果,持續開展“三亂”專項整治行動,不斷加強社會和輿論監督,堅決查處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牽頭單位:縣科技和經信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市場監管局;責任單位:縣直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32.完善涉市場主體案件辦理機制。運用12309檢察服務和湖北省檢律銜接平臺,為律師代理涉市場主體案件提供高效便捷的服務。持續開展涉市場主體案件“少捕慎訴慎押”專項監督。推行全流程網上辦案,優化網上立案、在線庭審等電子化服務,大力推廣律師服務、在線服務等平臺應用,實現律師服務平臺、在線服務平臺綜合利用率分別達到60%、50%以上,在線庭審方式常態化運行,電子送達率達到80%以上。加快存量破產案件審結。推動相關部門共同建立破產財產在線查詢系統,通過線上搖號系統指定管理人,實施管理人擴容計劃。建立裁判文書生效證明自動生成和推送機制。加大執行力度、控制嚴重失信被執行人數量。(牽頭單位:縣法院、縣檢察院;責任單位:縣司法局等相關單位)

33.嚴格落實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在審判機關立案、保全、審理、執行、司法公開、審限管理和檢察機關法律監督各環節,對涉案企業生產經營可能受到的影響進行分析、評估并作出有效防范和處置,將司法活動對企業生產經營負面影響降至最低,探索將涉企案件經濟影響評估制度推廣至行政執法領域。(牽頭單位:縣法院、縣檢察院、縣司法局;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等相關單位)

34.進一步推進落實涉案企業合規改革。對符合合規機制適用條件的案件,應及時納入合規程序辦理;對需要啟動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的,交由第三方監督評估機制管理委員會選任組成的第三方監督評估組織;對涉案企業的合規承諾、整改情況進行調查、評估、監督和考察??疾旖Y果作為檢察機關依法處理案件的重要參考。(牽頭單位:縣檢察院、縣法院;責任單位:縣公安局、縣司法局等相關單位)

35.完善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機制。全面落實保障中小企業款項支付、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業賬款有關規定,督促機關、鄉鎮、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及時支付中小企業采購貨物、服務及工程建設等賬款,從源頭防范形成“三角債”。對拒絕或者延遲支付中小企業款項的單位,嚴格采取壓縮非剛性支出等限制措施,加大問責懲處力度。(牽頭單位:縣科技和經信局、縣財政局;責任單位:縣審計局等縣直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36.探索建立企業合法權益補償救濟機制。在債務融資、政府采購、招投標、招商引資等領域,針對因政策變化、規劃調整而不履行合同約定,造成企業合法利益受損的情形,探索建立補償救濟機制和責任追究制度,維護企業合法權益。(牽頭單位:縣司法局、縣發改局;責任單位:縣科技和經信局、縣財政局、縣行政審批局、縣招商服務中心等行業主管部門,各鄉鎮人民政府)

三、組織保障措施

(一)健全工作機制。繼續將優化營商環境作為“一號工程”,實行“雙組長”負責制、“指標長”責任制、“領導包聯”責任制以及指標牽頭負責制,學習先進地區經驗,進一步完善縣級、鄉鎮和部門營商環境工作機構,更大力度推進各級優化營商環境若干措施在我縣高效落地,確保優化營商環境工作再上新臺階。(牽頭單位: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委組織部;責任單位:縣委編辦、縣營商辦等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二)加強示范引領。堅持做“領跑人”,深入開展優化營商環境先行區改革創建工作,大力學習借鑒自貿區創新成果和外地典型經驗,持續加強優化營商環境典型經驗總結和復制推廣,力爭創建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竹山經驗”,促進營商環境持續優化。(牽頭單位:縣營商辦;責任單位:縣優化營商環境成員單位)

(三)強化社會監督。用好十堰市親清在線平臺、12345平臺、湖北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臺等,優化企業服務流程,落實涉企問題閉環管理,為中小企業提供更多公共服務。繼續組織17名營商環境“特約監督員”對我縣營商環境進行常態化社會監督,組織開展1次市場主體對營商環境滿意度調查。(牽頭單位:縣發改局<縣營商辦>、縣科技和經信局責任單位:縣直各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四)構建親清關系。根據省市統一安排,將11月1日設定為“營商環境日”,評選10大優化營商環境案例。將12月1日設定為“企業家日”,通過政企座談會、干部包聯、及“早餐會”“午茶會”等方式評選優秀企業家,廣泛宣傳企業家精神,營造尊重企業家、關愛企業家、支持民營經濟發展的濃厚氛圍,積極收集、回應、反饋企業訴求。(牽頭單位:縣營商辦、縣科技和經信局;責任單位:縣委辦、縣政府辦、縣委宣傳部、縣發改局、縣工商聯等相關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五)加強亮點宣傳。堅持以能力作風建設為契機,繼續創建“辦事不求人”品牌,大力營造優化營商環境的濃厚氛圍,多形式、全方位開展優化營商環境政策進園區、進企業等精準宣傳推廣工作,提高覆蓋面和政策知曉率。舉辦新聞發布會、媒體專欄等各類主題宣傳活動,講好竹山營商環境故事,力爭“辦事不求人”營商環境“金字招牌”成為竹山名片。(牽頭單位:縣委宣傳部、縣融媒體中心、縣營商辦;責任單位:縣直各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六)強化督辦檢查。組織開展督查檢查,強化執紀監督,對工作推進不力和存在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等問題的,發現一起、處理一起,達到“問責一個、警示一片”的強震懾效果,并督促及時有效解決,形成工作閉環。推動各單位結合實際,細化以控制成本為核心優化營商環境具體措施。堅持結果導向、目標導向,全面做好全省優化營商環境評價和反饋問題整改,以“督”促改,以“評”促優,以“考”促進。同時將全省優化營商環境評價結果及各單位工作開展情況納入年終目標績效考評及政治生態分析研判重要內容。(牽頭單位:縣委紀委監委機關、縣委組織部、縣委督查室、縣政府督查室、縣營商辦;責任單位:縣直各單位,各鄉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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