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縣廣大城鄉勞動者,各相關就業定點培訓機構:
接《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就業創業培訓有關問題的指導意見(八)》(鄂人社函〔2023〕130號),為加強和規范汽車駕駛員技能培訓工作,確保符合條件的城鄉勞動力享受技能培訓補貼,現將汽車駕駛員培訓補貼調整政策公告如下:
1.符合條件的“九類人員”在人社部門認定的培訓機構參加汽車駕駛員培訓并通過考核,取得A1大型客車、A2牽引車、A3城市公交車、B1中型客車、B2大型貨車駕駛證的,按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就業技能培訓補貼;其中,脫貧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退捕漁民三類人員,取得C類小型汽車駕駛證(含C1和C2)的,按2000元/人的標準給予就業技能培訓補貼,其他人員參加C類汽車駕駛員培訓的,不納入補貼范圍。
2.培訓時間根據實際需要確定,申請培訓補貼時無需提供《湖北省就業創業培訓現場檢查確認表》、學員日常考勤打卡等資料。
3.對就業困難人員和農村學員參加駕駛員培訓,培訓期間不再給予生活費補助。
4.調整后的政策自2023年8月10日起施行,8月10日前開班申請已審核通過的班級,可按各地現行政策執行。
各相關就業定點培訓機構應高度重視、不折不扣執行好調整后政策;要及時準確加大調整后政策宣傳,全力提升政策知曉度和覆蓋面;應有序引導廣大城鄉勞動者參加就業創業培訓,提升就業創業能力和水平。
特此公告。
竹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3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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