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農業農村部關于實施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升行動的通知》(農經發〔2022〕1號)文件精神,為創新建設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綜合服務中心(以下簡稱“服務中心”),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領導小組辦公室擬在全縣公開遴選1家承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綜合服務中心建設的主體,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服務中心定義
服務中心是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提供便利服務的綜合性服務場所,實行市場主導、自主經營的運行機制,由有意愿、有實力的農民合作社、聯合社、聯合會、涉農服務企業或者社會組織申請掛牌承接。
二、主要職能
服務中心應有明顯外觀標識,根據業務內容設立組織機構、制定工作流程、行為規范、價格公開、服務記錄追溯等制度,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簽訂服務協議,約定服務事項、服務方式、質量標準、驗收考核、違約責任等內容。主要職能如下:
(一)業務指導服務。
1.為全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涉農政策咨詢,協助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規范管理長效機制,指導加強陣地建設,品牌建設和財務管理,完善并嚴格執行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規范檔案管理、健全組織機構、規范利益分配。
2.指導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使用“湖北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管理平臺”“全國家庭農場名錄系統”“中國農業社會化服務平臺”等信息化系統,推廣應用家庭農場“一碼通”賦碼管理系統、家庭農場“隨手記”記賬軟件等信息化平臺。
3.引導各符合條件的專業大戶注冊成立家庭農場,家庭農場聯合成立農民合作社,農民合作社成立聯合社或農業企業。
(二)代理代辦服務。為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注冊登記、備案、信息變更登記、年報公示、財務代理、商標和專利代理、稅務申報、項目申報和管理、農產品展示展銷、品牌推廣及包裝設計等代辦托管服務。
(三)培訓會議服務。協助主管部門或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開展培訓,推廣先進地區理念和經驗,提升各主體在農業生產、經營、管理等方面技能水平,引導主體合法合規健康發展。
(四)生產對接服務。建立交流平臺,引導各類主體加強交流合作,實現農業生產需求和供給有效對接,組織各農業生產社會化服務組織為有服務需求的小農戶、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提供服務。
(五)其他服務事項。承接農業農村、財政(經管)等部門委托的其他事項,承接主體委托的其他市場化服務。服務中心可根據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多元化、個性化的發展需求,創新服務內容和模式。
三、遴選對象范圍
農民合作社聯合社、聯合會、涉農服務企業或者社會組織。
四、合作方式
簽訂長期合作協議,委托第三方服務機構掛牌成立服務中心。在服務中心成立后如有政府需要采購的有關服務項目,優先選用服務中心承辦。
五、遴選條件
(一)服務能力較強。服務中心要有固定辦公場所、必要的服務設施和3名以上專業服務人員。服務團隊要熟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政策法律、財務管理及相關業務知識,有5年以上從業經驗,有較好的經營管理能力,具有健全的財務會計部門和完善的財務管理制度。
(二)經營范圍合法。承建新農服務中心的主體經營范圍應包含以下內容:代理記賬;檔案管理服務;工商、稅務和各類行政審批事項手續代理代辦服務;涉農項目申報與管理;農業企業管理信息咨詢;會展服務;商標注冊;農業技術孵化;農業基礎設施設計;提供農業政策咨詢;提供綜合信息、農產品展示展銷、品牌推廣及包裝服務;農業科技領域內的技術開發、技術服務、技術咨詢交流、技術轉讓;招投標代理;綠色食品認證、商標注冊、有機食品認證;公務考察及培訓等。
(三)積極配合工作。同意在縣財政局(經管局)、縣農業農村局的指導和監督下承擔建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綜合服務中心任務,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和單位的檢查、審核、監督。
六、遴選程序
(一)報名。有意向參與“服務中心”承建的第三方組織在10月13日前提供營業執照、基本情況簡介和其他佐證服務能力、服務專業水平滿足遴選條件要求的資料至縣經管局主體股。
(二)評審并公示??h財政局(經管局)、縣農業農村局對承建主體進行綜合評審、擇優確定。評審結果將在“今日竹山網”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后,將其認定為建設服務中心的承建主體。
(三)簽訂協議掛牌運營。縣財政局(經管局)與承建主體簽訂長期合作協議,授予承接單位“竹山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綜合服務中心”牌匾。
聯系人:劉開鑫;聯系電話:4225167,18671912766;郵箱:1044961931@qq.com;聯系地址:竹山縣城關鎮振武路4號(竹山縣農村經濟經營管理局)
2023年10月7日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