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5月29日,縣人民法院在雙臺鄉普渡村設立巡回法庭審理四起宣告自然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案件。
庭審現場,法院適用特別程序對案件進行了審理,申請人圍繞訴訟請求進行舉證并發表意見,被申請人的代理人普渡村村書記對申請人的意見進行了詳細說明和核實,承辦法官根據民政部門掌握的被申請人的病例診斷,當庭對被申請人問答辨識被申請人的精神狀態并詳細進行記錄。接下來將結合申請人提供的相關資料、前期調查情況、現場庭審情況,依法對郭某某等4名同志作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判決,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監護人的原則指定法定監護人。
據了解,雙臺鄉轄區共有15名精神或智力殘疾為三級以上特困人員,同時還有不同程度聽力、言語、視力、肢體方面的殘疾,往往生活不能自理,行為不能自我辨認。2024年4月下旬開始,雙臺鄉民政辦聯合雙臺法庭多次對轄區內“失智”特困人員入戶走訪,通過與本人、監護人、鄰居面對面座談、收集病例等佐證資料來初步判斷“失智”特困人員是否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確保每名“失智”特困人員都有具備監護資格、愿意履行監護職責的監護人。
竹山縣作為全省提升失智特困人員照護水平試點縣,在雙臺鄉開展第一批“失智”特困人員進行民事行為能力認定工作,切實保障了“失智”人員生活質量,下一步,雙臺鄉將繼續持續做好“失智”特困人員進行民事行為能力認定工作,并為無(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對象明確監護人,組織簽訂監護責任書和照料服務協議,全面夯實“失智”特困人員監護照護責任,更好保障特困人員各項權益。(胡曉雨 張超 金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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