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為回應群眾關切,近日,縣城管執法局牽頭組織縣直相關單位召開專題會議,印發《關于加強竹山縣城區噪聲污染防治分類管控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各單位職責,強化城區噪聲污染防治監管。
《通知》要求結合竹山實際,推動各行業主管部門牽頭制定行業管理規范,完善配套監管制度,從行業源頭杜絕或減少噪聲污染;嚴格按照噪聲污染防治工作職能職責分工,壓實部門監管責任,明確每一條工作措施的牽頭單位和配合單位。例如在群眾關注度較高的噪聲污染問題中,在廣場游園唱歌、跳廣場舞等造成噪聲擾民的,監管執法部門為公安機關;因在商業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造成噪聲污染的,監管執法部門為城市管理執法局;施工工地噪聲污染問題,監管部門為住建局,城管執法局負責行政處罰。同時,《通知》進一步明確職能職責,要求各部門協作配合、齊抓共管、聯防聯控,以我管促都管。明確責任,分類治理。通過明確工業企業、建筑施工、交通運輸、社會生活四大類噪聲污染防治的責任主體、治理主體并完善相應的管控措施,以人為本,精準治污,推動噪聲污染問題得到較好解決。
下一步,縣城管執法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和單位,以解決群眾關心的突出噪聲污染問題為導向,立足我縣噪聲污染防治工作實際,突出精準治污、科學治污、依法治污,提升人民群眾生態環境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王義政、王思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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