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2月27日,一起因意外事故引發的賠償糾紛得到成功調解后,“既講法又講情,我們心服口服!”當事人徐某和師某感慨道。秦古鎮村民徐某駕駛電動三輪車作業時為避讓精神疾病患者,車輛后退撞傷雇工師某致其骨折。事后雙方就賠償金額爭執不下,徐某以“緊急避險”為由拒付全額,師某則主張醫療費、誤工費等損失。
秦古司法所聯合鎮平安辦組成調解專班迅速介入,通過走訪調查和醫療記錄核實,明確徐某作為雇主及駕駛人的主體責任。調解員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相關條款,向徐某釋明安全保障義務的法律責任,同時引導師某合理調整訴求。經過近3小時耐心溝通,雙方達成一致意見,徐某當場賠付4.8萬元并簽訂協議,糾紛成功化解。
近年來,秦古司法所踐行“楓橋經驗”,年均調解糾紛超百起。此次通過“實地調查+普法說理+當場履行”模式,實現矛盾就地化解,為基層治理注入法治依據。未來,該所將持續深化多元解紛機制,以法治護航鄉村振興,筑牢和諧穩定基石。(儲洋 王萌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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