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4月15日,竹山法院上庸法庭審理一起特殊的民間借貸糾紛,法官將法庭“搬”進當事人家中,讓李某足不出戶就能參加庭審,一起長達17年的糾紛得以圓滿解決。
2008年李某因資金周轉困難,向好友殷某出具借條一份借款2萬元。后經殷某多次催要,李某始終無力償還借款。2018年,雙方經過協商后,李某重新出具欠條一份。
原本以為通過自己努力就能盡快償還借款,但天不遂人愿,一場意外疾病讓李某患上腦梗,又因突發車禍身受重傷,致使臥病在床行動不便。雖然兩人是朋友關系,但借出去的錢也是自己的辛苦錢,眼見李某無力還款,殷某便向法院提起訴訟。
考慮到李某出行不便,為避免來回奔波讓傷情惡化,承辦法官決定先給殷某做思想工作,將這次審判搬到李某家中。一面國徽,一套餐椅,原、被告圍“桌”而坐,隨著法官一聲“現在開庭”,這次庭審正式拉開了帷幕......
庭審中,承辦法官嚴格按照庭審程序審理,并將釋法明理融入審判全過程,引導雙方理性對待糾紛、積極解決問題。最終,經過長達2小時的審理,李某和殷某達成一致調解意見,雙方再次握手言和。
案小事不小,只有用心用情對待每一個具體案件,只有把“如我在訴”理念落到實處,只有多往前一步追求極致解紛,才能真正讓人民群眾感受到公平正義和司法關懷。下一步,竹山法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把巡回審判和訴前解紛、法治教育有機結合起來,打通司法為民“最后一公里”,通過個案審判引領社會風尚,筑牢和諧社會根基。(喻成文 雷俊 毛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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