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正面典型案例
2025年9月,竹山縣濱河廣場小區部分業主反饋玻璃棚下鐵柱銹蝕,存在安全隱患;小區中心花園玻璃頂棚積塵,下方木條老化;部分單元電梯因鋼絲繩磨損,影響乘梯安全等問題。小區物業公司接訴后迅速行動,及時制定了整改方案并公示施工計劃,明確告知業主玻璃棚下鐵柱將涂刷防銹漆(提示未干漆料易蹭臟,需遠離并照看好老人、兒童),中心花園維護與電梯維保同步迅速推進。
施工過程中,物業公司全程做好現場安全警示工作,安排專人巡查引導,避免業主誤觸未干漆料;中心花園玻璃頂棚除塵后全面清洗,老化木條更換為更耐用的地磚面,徹底解決了地面易損問題;在電梯維保上,選用符合安全標準的配件且更換了鋼絲繩。費用由物業公司主動全額承擔,未向業主額外收取任何費用。整改完成后,物業公司主動征求業主意見,業主表示環境改善明顯、休閑安全性與舒適度顯著提升,對物業公司快速響應、精細服務的做法高度認可。
可推廣經驗:物業公司及時響應業主需求,高效推進設施設備維護維保,既注重施工細節與安全教育,又主動承擔關鍵項目施工費用,以“及時響應+高效落實+責任擔當”為民理念,切實提升業主居住品質與安全感、幸福感。
二、反面典型案例
案例一基本情況:竹山縣住建局在開展“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工作中檢查發現,龍背小區物業公司公共收益未及時公示。該行為涉嫌違反了《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竹山縣住建局責令竹山縣美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限期整改,該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整改。
處理結果:7月25日,竹山縣住建局將相關問題線索移交竹山縣城管執法局。竹山縣城管執法局根據《湖北省物業服務和管理條例》第三十八條“物業服務企業應當將有關信息在物業區域內顯著位置公示”之規定,決定對竹山縣美龍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處罰1萬元,并責令整改。
案例二基本情況:竹山縣住建局在開展“整治物業服務履約不到位、侵占業主公共收益等問題”工作中檢查發現,杏林大廈小區消防值班室安排不具備相應條件人員在消防控制室值班,該行為涉嫌違反了《高層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二十六條第二款之規定。
處理結果:竹山縣住建局將相關線索移交竹山縣消防救援大隊。竹山縣消防救援大隊決定對竹山縣興竹物業有限責任公司作出行政處罰5200元,并責令及時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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