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公告
竹山縣人民政府關于捕殺沿街游犬的通告
發布時間: 2005-11-03 00:00 來源: 編輯:admin
字體大?。?
打印
返回

  
  根據《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條例》、《湖北省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實施辦法》和《竹山縣縣城管理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為加強城市市容和環境衛生管理,切實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縣政府研究決定,城區內禁止飼養寵物犬等家禽家畜,凡沿街游蕩影響交通、危及市民安全的游犬,一律由縣城建監察大隊組織捕殺,并對飼養人處以200元以下罰款。
  特此通告

                                             二○○五年十一月三日

相關新聞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
媒體矩陣
  • 民生碼上見
    民生碼上見
  • 竹山便民服務
    竹山便民服務
  • 竹山特產云超市
    竹山特產云超市
  • 今日竹山報
    今日竹山報
  •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 云上竹山客戶端
    云上竹山客戶端
  •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