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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歲少年施暴不滿14歲幼女
發布時間: 2005-07-20 00:00 來源: 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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獲刑三年

  7月14日,縣法院以強奸罪判處16歲少年金某有期徒刑三年。
 ?。翟拢谷障挛纾禃r許,縣內某中學在讀學生金某在樓臺鄉三臺小學的圍墻邊玩耍時,遇見放學回家的小學女學生張某,遂起歹意,采用蒙嘴、言語恐嚇等暴力手段將張強行帶至該小學宿舍后檐臺階處,對張實施了奸淫。法院認為,金某強行奸淫不滿14周歲的幼女,應依法從重處罰。但其作案時未滿18周歲,且歸案后主動認罪,可從輕處罰。(章勝榮 戴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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