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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面子”要離婚 法院不予支持
發布時間: 2005-08-29 00:00 來源: 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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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不滿妻子在朋友面前不給自己面子,周先生一氣之下起訴法院要求離婚。
  庭審中,周先生訴稱其與妻子性格不和,已經到了無法溝通的地步,夫妻感情卻已破裂,請求解除婚姻關系。張女士則辯稱丈夫不看對象、時間、地點打麻將,自己管的太嚴,沒有給丈夫面子;經濟上沒給丈夫過多的支配權,讓丈夫感到很不自由,在朋友面前沒有臉面。但夫妻二人結婚十年,白手起家,從無到有、從窮到富,都是二人夫妻恩愛的結果。夫妻都把全部的心血給了家,都很愛孩子,所以,夫妻感情并未破裂,請求駁回丈夫的訴訟請求。法院最后以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為由判決不準離婚。(龔慧)
  法官點評:原告周先生和被告張女士的夫妻感情并未完全破裂,只要相互之間多進行思想溝通和感情交流,是完全有可能和好如初的,況且原告也無證據證明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故作出了不準予離婚的判決。本案也啟示我們,夫妻之間相互理解、相互溝通的重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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