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擂鼓鎮磚廠職工陳某將使用剩余的200公斤炸藥送交擂鼓派出所,該所隨即向治安大隊報告此情況,并通知縣化建公司及時將此炸藥回收入庫。此舉是縣公安局治安大隊加強民爆物品管理,推行跟蹤回收管理制度的結果。
今年以來,縣公安局治安大隊為加強民爆物品管理,推行民爆物品“治安大隊審批一派出所跟蹤監督一用戶使用報告一化建公司剩余回收”制度,建立健全治安大隊、派出所、使用單位三級安全監管網,對民爆物品實行審批、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及剩余回收實行動態管控,嚴防民爆物品流失危害社會及人民群眾生產財產安全,有效地改變了過去在民爆物品管理過程中重審批輕管控的局面。(劉宗斌 劉剛 但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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