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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廟鄉法律援助站成功辦結一起死亡賠償金二次分割案
發布時間: 2014-11-21 23:38 來源: 編輯:岳文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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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巧分“賠命錢”
  ——大廟鄉法律援助工作站成功辦結一起死亡賠償金二次分割案


 
  今日竹山網消息 “感謝你們的大力幫助,讓我拿到了女兒的15萬元撫養費,讓她的成長有了保障!”近日,一名操著鄖縣腔的年輕女子來到大廟鄉法律援助工作站,感謝該站的法律援助,讓自己年幼的女兒依法獲得了自己的相關權益。通過采訪,記者了解到了這樣一個曲折的故事……
  哭求救助,遇危難尋求法律援助
  今年1月18日,一名年輕女子來到鄉群眾服務中心,高喊著“救救我們啊”,痛哭不止。她,就是家住鄖縣青曲鎮店子河村的劉某。在鄉法律援助工作站和鄉綜治辦工作人員的安撫和接待下,劉某終于停止了抽泣,哽咽地將自己遭遇說了出來。
  劉某與本鄉農民陳某在十堰打工相識,接觸之后,二人在未辦理結婚證的情況下便開始同居生活。一年后,兩人生下了一女,逢年過節的時候陳某也會帶她們一起回老家過年。
  2013年9月25日,陳某在河北武安鐵礦因事故死亡,礦方賠付各項費用共計98萬元。知道“丈夫”出事后,劉某忍著悲痛帶著女兒趕到了陳某老家,但是發現陳某已離婚的“妻子”李某也過來了,“丈夫”家人對自己態度異常冷漠。在安排好陳某的后事后,劉某覺得自己在這里再也呆不下去了,一走了之又負擔不起孩子的撫養費,便想到“丈夫”的死亡賠償金也應有自己和孩子一份。但是陳某的父母認為兒子的“賠命錢”應該全部屬于自己,堅決不同意分給她們,生活上也有意冷落劉某母女。無奈之下,無依無靠的劉某只好找到了鄉政府及法援中心尋求幫助。
  安撫情緒,赴實地了解是非曲直
  得知情況后,大廟鄉援助中心和鄉綜治辦工作人員立即來到陳某家中走訪。通過了解,得知陳某還有一個兄弟,在十幾年前在煤礦打工時因礦難去世,陳某去年也因事故去世。兩個兒子的離世使得陳某年邁的父母悲痛欲絕,情緒偏激。在工作人員的安撫下,陳某父母說出了實情,第一個兒子出事后就剩陳某這惟一精神支柱,在陳某打工時兒媳也跑了,婚也沒有離,留下一個孫女自己養著。雖然劉某跟陳某同居生了個女兒,但是二人并未結婚,自己打心底不愿意給他們分錢。工作人員還走訪了當時一同去往武安鐵礦爭取賠償金的李某和陳某某,了解到98萬元的賠償金里包含有兩個孩子的撫養費。
  工作人員組織李某和陳某某進行外圍勸說,隨著勸解的進行,陳某父母的情緒稍微平和。工作人員趁機曉之以情,動之以理,將陳某一事前前后后的法律事實和依據闡述清楚。在陳某父母情緒穩定時,邀請其于1月20日同去鄉法援工作站進行面對面的調解。
  釋法解惑,引導當事人明確權責
  1月20日,雙方當事人及相關人員依約來到鄉法援中心辦公室。調解中,劉某提出將賠償款分割給自己和女兒二十萬,陳某父母不同意,因雙方分歧較大,調解工作一時陷入了僵持階段。
  在分析研判雙方的心理狀態后,法援工作人員在調解現場根據法律規定向雙方當事人釋明,“礦方賠付給死者家屬的死亡賠償金,是對死者近親屬的物質損失和精神損害的一并補償。請求損害賠償的第一順序權利人是死者的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順序的權利人是死者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女、兄弟姐妹。且享有第一順序繼承的子女,包括非婚生子女。”本案陳某在死亡時,其父母、妻子李某、兩個女兒作為第一順序的死亡賠償請求權人,有權請求獲得陳某的死亡賠償金。經過法援工作人員耐心、細致、透徹的分析,當事人各方均當場表示愿意優先選擇以調解方式結案。
  經鄉人民調解委員會與糾紛雙方當事人反復協商,雙方達成協議:劉某所生女兒獲得撫養費十五萬元,由陳某父母交由劉某保管。一起死亡賠償金的二次分割案件,至此圓滿劃上句號。(張 成   施 博   唐 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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