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住房租賃補貼規范管理,體現住房保障工作公平、公開的原則,根據住建部等部委《廉租住房保障辦法》、《竹山縣廉租住房管理辦法》、《竹山縣公共租賃住房和廉租住房并軌運行實施細則》、《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調整城市低收入和公租房認定標準通知》和縣政府專題會議精神,定于2016年3月15日至5月15日對我縣住房租賃補貼對象進行專項清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原享受廉租住房租賃補貼對象全部取消,重新申請。
二. 時間安排
2016年3月15日-5月15日
三.方式方法
(一)提交材料
1.家庭戶口薄
2.戶主和家庭成員身份證
3.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或民政部門出具的低收入認定證明
4.租房合同
5.無房證明:(由房管部門統一出具)
(二) 核查
各住房補貼申請人將上述備審材料提交戶口所在地城關鎮社區,填寫《廉租住房租賃補貼申請表》,由社區和城關鎮人民政府對其家庭人口、收入、住房情況進行核實,經辦人簽字,簽署審核意見并加蓋公章,統一進行初審公示,將審核資料報縣住房保障部門。
縣住房保障部門根據城關鎮人民政府審核的情況分類處理。一是對符合廉租住房租賃補貼條件的對象進行復審公示,公示期無異議的確定為享受對象。二是對不符合廉租住房補貼保障條件將結果反饋,由城關鎮社區通知申請人。
四、嚴明紀律,嚴肅問責。
已超出租賃補貼條件或不符合條件的對象必須主動退出保障范圍。對虛報隱瞞等不適當手段騙取租賃補貼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追責。
舉報電話: 城關鎮人民政府 4225271
縣房地產管理局 4221182
縣紀委監察局 4225331
特此公告
竹山縣房地產管理局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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