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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縣營改增試點納稅人辦稅服務告知書
發布時間: 2016-04-08 10:43 來源: 編輯:李永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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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尊敬的納稅人:
  根據國務院決定,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國范圍內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以下稱營改增)試點。全國建筑業、房地產業、金融業、生活服務業等全部營業稅納稅人由繳納營業稅改為繳納增值稅。請上述納稅人盡快到當地國稅局辦稅服務廳辦理涉稅事宜。現將有關涉稅業務事項告知如下:
  一、范圍確認
  (一)已辦理稅務登記(包括:臨時登記)的納稅人,無需重新申領登記證件。各主管國稅機關將在4月20日前采取上門或電話方式與試點納稅人聯系,逐戶采集確認相關情況,辦理相關涉稅事宜。
  (二)未辦理稅務登記和因登記信息有誤無法聯系的納稅人,應當按規定盡早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稅務登記,并確認納入試點范圍事項。
  (三)2016年5月1日后,新設立的屬于營改增試點范圍的納稅人,應到主管國稅機關辦理增值稅涉稅事宜。
  二、資格登記
  試點納稅人應稅行為12個月累計銷售額超過500萬標準的,除另有規定外,應當登記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未超過規定標準以及新開業的納稅人, 符合條件的,也可向各主管國稅機關登記一般納稅人資格。凡隨各主管國稅機關在確認范圍時一并登記的,無需另行辦理手續。
  三、稅控設備
  起征點以上的試點納稅人(包括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需及時到工商部門辦理“一照一碼”變更登記后,按照主管國稅機關的安排,參加增值稅發票稅控系統培訓,并購置稅控專用設備,納稅人購買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可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增值稅稅控系統專用設備和技術維護費用抵減增值稅稅額有關政策的通知》(財稅〔2012〕15號)規定,在增值稅應納稅額中全額抵減。
  四、發票申領
  為確保增值稅發票的按時使用,各主管國稅機關在范圍確認的基礎上,根據原營業稅申報收入狀況,已預先核定了增值稅發票的版本種類和基本用量。試點納稅人可以根據實際經營需要,到主管國稅機關申請調整發票版本和用量。
  五、納稅申報
  自2015年5月1日(所屬期)起,除另行規定外,試點的納稅人按下列要求進行增值稅納稅申報。
  (一)營改增后,一般納稅人(除銀行、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社,以及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納稅人以外)所屬期5月份及以后的增值稅,應實行按月申報。
  (二)營改增后,小規模納稅人以及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銀行、財務公司、信托投資公司、信用社、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納稅人,所屬期5月份及以后的增值稅原則上實行按季申報。
  六、培訓輔導
  稅務機關正抓緊編寫政策、申報等宣傳資料和輔導培訓材料,請納稅人到各國稅機關辦稅服務廳領取宣傳資料,并按照主管國稅機關的安排,分期分批參加相關輔導和培訓。
  七、其他有關事項
  試點納稅人需要了解營改增的政策規定和涉稅事項等,可主動向國稅機關咨詢,也可撥打12366納稅服務熱線電話,或登陸十堰市(竹山縣)國家稅務局門戶網站查詢了解。
  本次營改增試點工作時間緊、任務重,納稅人戶數眾多,辦稅服務廳壓力大,工作中如有疏漏或有等候、排隊等問題,敬請廣大納稅人給予理解。納稅人在辦理涉稅事宜時如有問題,請及時聯系當地國稅機關解決,我們將竭誠為您提供服務,感謝您的支持與配合!

  各主管稅務機關地址及聯系方式:
  竹山縣國家稅務局辦稅大廳 地址:竹山縣城關鎮人民路36號
  電話:0719-4222122
  竹山縣國家稅務局城區分局 地址:竹山縣城關鎮人民路17號
  電話:15717282823
  竹山縣國家稅務局寶豐分局 地址:竹山縣寶豐鎮北大街122號
  電話:0719-4493266
  竹山縣國家稅務局秦古分局 地址:竹山縣秦古鎮富康路208號
  電話:0719-4611929
  竹山縣國家稅務局上庸分局 地址:竹山縣上庸鎮黃州路
  電話:0719-4281678

竹山縣國家稅務局
2016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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