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縣堵河小嶺礦業有限公司(納稅人識別號:91420323352379341G):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第四十條第一款之規定,你(單位)2015年10月17日至2018年3月28日的應繳納稅款(大寫)壹拾陸萬肆仟零伍拾玖元貳角貳分(¥:164059.22)元,限2019年10月29日前繳納,并從稅款滯納之日起至繳納或解繳之日止,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與稅款一并繳納。逾期不繳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有關規定處理。
特此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竹山縣稅務局城關稅務分局
二O一九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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