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記者陳昌榮 通訊員焦龍民
本報訊 8月17日,竹山縣寶豐鎮某個體網吧業主張某到縣工商局繳納了罰款,并接受相關處罰。
7月25日,該縣工商局執法人員在治理網吧的專項行動中發現,寶豐鎮某個體網吧業主張某正在進行互聯網上網服務經營活動。經過調查,執法人員得知張某于去年9月轉接原網吧業主趙某的經營場地、電腦設備后,在沒有取得前置許可和辦理營業執照的情況下,持原業主的營業執照從事互聯網上網服務活動。張某介紹說,自去年9月3日至今,他已獲得經營額3萬多元。
7月27日,該縣工商局對張某下達了《責令改正通知書》,但限期到了,當事人仍未提供前置許可辦理營業執照,且在繼續從事經營活動。工商執法人員依法取締了這家無照經營網吧,查扣電腦39臺,涉案金額12.5萬元。
見到電腦被查扣,張某這才慌忙趕到縣工商局接受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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