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楚網消息(記者王媛 實習生向翰林)6月30日下午,湖北省物價局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從7月1日起,湖北居民生活用電實行階梯電價,電費按月計量按月結算。
所謂階梯電價,指的是根據用電量情況,實施不同的電價政策,用電價格隨用電量增加呈階梯逐級遞增的一種電價定價機制,是實現節約用電、低碳減排的重要舉措。
7月1日起,湖北省電力公司直供直管供電區域內實行“一戶一表”直抄到戶的城鄉居民用戶試行階梯電價。湖北省居民階梯電價按照居民每月用電量分為三檔,第一檔為0—180千瓦時/戶·月,第二檔為181—400千瓦時/戶·月,第三檔為超過400千瓦時/戶·月以上的電量。電價實行分檔遞增,其中第一檔保持現行電價標準不變,第二檔每千瓦時提價0.05元,第三檔每千瓦時則提價0.30元。 居民階梯電價自2012年7月1日起的用電量開始,按供電企業抄表周期執行。
針對家庭人口多、用電量大的問題,省物價局在考慮家庭人口差異,適當增加我省分檔電量基數后,試行方案仍以“戶”為單位執行階梯電價。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設置10千瓦時免費用電量。
此外,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電價水平按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湖北省的居民用電平均提價水平2.2分/千瓦時調整。
根據我省居民階梯電價試行方案,據預計,不同用電量居民用戶電費變化情況為:用電量每月200-300度,實行階梯電價后月增電費1-6元;用電量每月300-400度,實行階梯電價后月增電費6-11元;用電量每月400-500度,實行階梯電價后月增電費11-41元。
對于聽證會上大家提議的“居民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目前尚未考慮在試行方案中,物價部門表示,我省將積極研究,待充分調研論證,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后,擇機出臺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湖北省物價局副局長張建民表示,“聽證會上多數人提出湖北分檔電量偏低,建議適度提高一、二檔電量基數。此次階梯電價試行方案是在充分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后制定的,通過提高分檔電量因地制宜地解決湖北用電季節性差異和家庭人口差異等問題,較按《指導意見》規定覆蓋率測定的分檔電量分別提高了50度和150度。試行期間,將及時根據實際情況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階梯電價的實行,不僅可以督促公民自覺調整用電行為,也可以為國家節省能源。”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出臺實施的方案,未明確表示現行階梯電價方案的試行期限。
所謂階梯電價,指的是根據用電量情況,實施不同的電價政策,用電價格隨用電量增加呈階梯逐級遞增的一種電價定價機制,是實現節約用電、低碳減排的重要舉措。
7月1日起,湖北省電力公司直供直管供電區域內實行“一戶一表”直抄到戶的城鄉居民用戶試行階梯電價。湖北省居民階梯電價按照居民每月用電量分為三檔,第一檔為0—180千瓦時/戶·月,第二檔為181—400千瓦時/戶·月,第三檔為超過400千瓦時/戶·月以上的電量。電價實行分檔遞增,其中第一檔保持現行電價標準不變,第二檔每千瓦時提價0.05元,第三檔每千瓦時則提價0.30元。 居民階梯電價自2012年7月1日起的用電量開始,按供電企業抄表周期執行。
針對家庭人口多、用電量大的問題,省物價局在考慮家庭人口差異,適當增加我省分檔電量基數后,試行方案仍以“戶”為單位執行階梯電價。對城鄉“低保戶”和農村“五保戶”家庭每戶每月設置10千瓦時免費用電量。
此外,對未實行“一戶一表”的合表居民用戶和執行居民電價的非居民用戶(如學校等),暫不執行居民階梯電價,電價水平按國家發展改革委對湖北省的居民用電平均提價水平2.2分/千瓦時調整。
根據我省居民階梯電價試行方案,據預計,不同用電量居民用戶電費變化情況為:用電量每月200-300度,實行階梯電價后月增電費1-6元;用電量每月300-400度,實行階梯電價后月增電費6-11元;用電量每月400-500度,實行階梯電價后月增電費11-41元。
對于聽證會上大家提議的“居民用電實行峰谷分時電價”,目前尚未考慮在試行方案中,物價部門表示,我省將積極研究,待充分調研論證,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后,擇機出臺峰谷分時電價政策。
湖北省物價局副局長張建民表示,“聽證會上多數人提出湖北分檔電量偏低,建議適度提高一、二檔電量基數。此次階梯電價試行方案是在充分結合本省實際情況后制定的,通過提高分檔電量因地制宜地解決湖北用電季節性差異和家庭人口差異等問題,較按《指導意見》規定覆蓋率測定的分檔電量分別提高了50度和150度。試行期間,將及時根據實際情況對方案進行修改完善。階梯電價的實行,不僅可以督促公民自覺調整用電行為,也可以為國家節省能源。”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出臺實施的方案,未明確表示現行階梯電價方案的試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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