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竹山網消息 日前,市物價局下發通知,要求各景點不得在國慶期間提高門票價格,嚴格按照十價工服[2014]35號文件精神,抓好“十一”門票降價優惠政策,在國慶節前和國慶節期間都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門票價格或變相漲價。鼓勵景點利用“十一”時機,實行門票價格優惠、減免等措施,在營造節日氣氛的同時促進旅游消費。通知還要求,各地要利用各種新聞媒體,做好宣傳工作,充分發揮社會和輿論監督作用。同時,要認真受理并及時處理群眾投訴、舉報旅游價格問題,維護群眾利益,對查處的違法案件,要依法處理,特別是對典型案件,要通過新聞媒體公開曝光。(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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