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公告
竹山縣人民法院公告
發布時間: 2016-05-11 09:10 來源: 編輯:唐平
字體大小:
打印
返回
李良駟(住湖北省竹山縣上庸鎮南壩村5組):
  本院受理原告程時兵訴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因你外出務工,地址不詳,無法直接送達。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定,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起訴狀副本、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訴訟風險提示書、告知審判庭組成人員通知書及開庭傳票。限你自本公告發出之日起60日內來本院上庸人民法庭領取上述法律文書,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原告程時兵要求你立即償還借款20000元并按月息20‰支付自借款之日至清償之日的利息。你提出答辯狀的期限和舉證期限為公告期滿后15日內。本院定于2016年7月26日在本院上庸人民法庭公開開庭審理本案。逾期,本院將依法缺席判決。
相關新聞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
媒體矩陣
  • 民生碼上見
    民生碼上見
  • 竹山便民服務
    竹山便民服務
  • 竹山特產云超市
    竹山特產云超市
  • 今日竹山報
    今日竹山報
  •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 云上竹山客戶端
    云上竹山客戶端
  •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