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 鴻
我寫小小說有七八年時間了,雖然寫了不少,但能給讀者留下深刻印象的卻微乎其微。2010年,珠海出版社出版了《欣鴻微型小說選》,算是處女作。隨后我繼續寫,便有了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縣里.鄉里.村里》。有好幾位文學師友見到后,讓我談談體會,可談什么好呢?為了不駁他們的好意,只好搜腸刮肚,才形成了下面的文字。
一
提起寫小小說,還真應該感謝當初的那次上網。我在網上忽然看到一位著名作家(名字記不得了)正好講到“鄉土小說”。他還特別強調,文學入門最好從寫小小說開始,這對我啟發很大。也就是那一次,使我了解到“鄉土小說”是中國現代小說創作的一個重要流派,指的是20年代初、中期,一批寓居北京、上海的作家,以自己熟悉的故鄉風土人情為題材,旨在揭示宗法制下鄉村生活的愚昧、落后,并借以抒發自己鄉愁的小說。這批作家有廢名、王魯彥、臺靜農、彭家煌、許杰等。而最早創作鄉土小說并證明其藝術魅力的,是魯迅。但是,無論是魯迅還是那些后來被稱為鄉土作家的青年作家,在20年代初、中期都不曾明確使用過“鄉土小說”的概念,更未以此相標榜。最早將這批作家回憶故鄉、書寫鄉愁的小說稱為“鄉土小說”的,是魯迅1928年在《中國新文學大系 小說二集導言》中。后來人們便沿用這一概念指稱這一時期的這批作家的創作。“鄉土文學”的主要特征,首先是作家以批判的眼光審視故鄉風習,對愚昧落后進行尖銳的諷刺與批判。其次,鄉土小說作家往往懷著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復雜情緒描繪生活與苦難中而又麻木、愚昧的故鄉人,同情與批判,諷刺與哀憐相互交織,形成鄉土小說戲劇與悲劇相交融的美學風格。第三,在批評和描繪故鄉愚昧習俗、麻木人性、凄涼人生時,鄉土小說作家仍然抑制不住對故鄉的眷戀,而這眷戀又往往與某種失落感相交織,因而小說大都具有抑郁的抒情調子。至于何為“新鄉土小說”?記得《佛山文藝》主編文能先生曾給出過定義:就是用新的眼光去觀察和書寫當下農村發生了巨大變化的鄉土,包括人與人、與社會,與生產資料之間既包括原有的鄉野,又涵蓋了正在向城市化發展的小城鎮及城鄉結合部;作品所表現的人,也將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農民,他們還包括了那些長期游走于城鄉之間的企業家、知識分子、鄉鎮干部、藝人以及那些還未來得及脫去“土”氣的城市農民工。
我1958年出生于山區農家,高中畢業參加了工作,從公社統計干起,之后調進縣城,先后在領導秘書、鄉鎮書記、計委主任、經濟(招商)局長等多個崗位上摸爬滾打,與農民、農村干部有著天然的密切聯系,并且飽經了風風雨雨和世道滄桑,談不上“有豐富的經歷和閱歷”,而“仕途的得意和不順”倒是刻骨銘心。于是便日積月累了一些素材。有了前面的那次啟發,便試圖將那些“喜、悲、樂”和“真、善、美”的東西記錄下來,并變成文字,不時地見諸于網絡報刊。我涉足文學其實還很淺、很淺,更沒有什么寫作成就。只不過書寫的大都是“農民、農村、農業”的三農題材,反映的大都是改革開放以來“三農”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塑造的大都是新農民和新的農村干部形象。所以,被羅維揚先生在收入《鄉賢文化小叢書》時歸類于“新鄉土小說”。
二
我寫小小說始終堅持從自己最熟悉、最動情的東西寫起。因為只有這樣才有內容可寫,才寫得具體、生動、有感情。最熟悉、最動情的東西往往都是自己所親身經歷的,有真體驗、真感受,能寫得見人、見物、見精神。文學是脫離不了一個人實際生活經歷的,即使是作家,也只有寫他自己熟悉的事物,才能寫出好作品來,更何況我這樣的無名小卒。
那么,怎樣寫最熟悉、最動情的東西呢?那就得善于觀察周圍的人和事,用心感受。一件細微的小事,一句動人的話語,一個細致的動作,一處獨具特色的景物,都能引起自己的某種感受,成為寫作的契機和切入點。
記得小時候寫作文時,總會有些同學抱怨無話可說,無事可寫,勉強拿起筆來只好絞盡腦汁,東拼西湊,最后成文多半是些空話、套話,不但別人讀了索然無味,就連自己讀起來也覺得意興全無。
然而,誰不希望自己寫起文章來文思泉涌,一揮而就?“寫什么”的問題,的確是一般人作文時最先遇到而又最感苦惱的事。那么解決這個問題比較便捷的途徑是什么呢?以我之見,就是從自己最熟悉、最動情的東西寫起。
一篇為人稱道的好文章,往往滲透著作者真摯濃厚的感情。很多人寫作,主要是心靈受到了某種情感的沖擊,例如遭到突如其來的打擊,失去了最親愛的戰友,盼來了苦苦等待的成功,得到了最渴望的回報......憤怒、悲傷、喜悅、激動等等感情,自然就會流露筆端。像這樣“情動于中而行于言”的文章,才可能具有震撼讀者心靈的力量。我們作文的時候,應該盡量挖掘、捕捉這樣動情的瞬間。
也許有人會說:我們生活簡單而枯燥極了,每天都是吃飯、睡覺、掙錢、工作,接觸的也都是一些普普通通的凡人,實在沒有什么讓人激動的事情。誠然,對于大多數人來講,生活就是這樣平凡。但是,也應該看到,我們生活在一個改革開放的時代,周圍的事物在日新月異地發生著變化,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也越來越廣泛。只要我們不閉目塞聽,細細觀察,用心感受,總會有讓我們動情的東西。
三
我以為,小小說與長小說比起來,只能算是“小兒科”。但要把小小說寫好,的確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我在這方面盡管認識膚淺,但對小小說的寫作還是有 直觀感受的。本人之所以不揣淺薄,急不可耐地要把這些感受拿出來獻丑,目的在于想跟文學師友們一起學習、切磋,同時也給自己的小小說寫作做個小結。
語言---小小說的基礎。大家都知道“小說是語言的藝術”。小小說自然也不例外,只是對語言的要求可能更高一些。試想,要在區區千把兩千字內生動地刻畫一個或幾個人物,同時還要完整地講述一個故事,語言豈不得更加簡練?所以,簡潔、洗練的語言堪稱是小小說的基礎。這一結論,是由小小說這種文體的特點所決定的,也是每一位小小說寫作者應該嚴格遵守的。有朋友說小小說難寫,或許就是這種精致的語言更加不容易拿捏。可究竟如何才能做到語言簡練呢?
首先,寫小小說應該盡量避免使用長句。小說里的長句,猶如關云長的青龍偃月刀,乍一看氣勢磅礴,舞動起來更是威力驚人。但對小說來說,這些長句就像一頭大象突然闖進了游泳池,不僅能力的發揮受到巨大限制,而且在有限的空間里會顯得更加臃腫和笨拙。而精悍的短句卻好似一把把鋒利的塑刀,能精準雕塑出生動的人物形象;另外在敘述上,短句也有著無與倫比的靈活性和表現力。最重要的是,短句簡潔、凝練,很適合小小說這種文體。
其次,小小說的語言一定要更有張力。語言的張力得長期積累,并非一日之功。但如果能在日常寫作中多注意一些細節,沒準兒可以做到事半功倍---譬如應盡量減少使用副詞和形容詞;對一些可用可不用的動態助詞--- “了”、“著”等---應盡量避免使用;對動詞、形容詞和副詞的選用應盡量做到精準等等。另外對人物行為和心理的刻畫,應注意寫實,避免務虛。
細節---小小說的生命。有人也許會認為限于篇幅,小小說應該更注重故事的完整性。言外之意,情節才是小小說最關鍵的因素。但我認為細節才是小小說真正的生命。失去細節,小小說就失去了生命。因為任何形式的小說作品都在乎人物,而細節恰恰是刻畫人物的利器。沒有細節的形象必定是呆板的、教條的,同時也一定是蒼白的。在這種背景下,無論故事有多離奇,情節有多曲折,也終究不會給讀者留下多深印象。有人說“短篇小說注重描寫,小小說側重敘述”。暫且不論這種觀點對不對,我卻以為刻畫人物并非“描寫”之專利,“敘述”同樣也能在塑造形象方面大顯身手。其原因就在于細節---細密的敘述---照樣可以為讀者呈現出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
情節---小小說的力量。不管哪種形式的小說,情節都只能為人物服務,這是一個顛覆不破的真理。小小說也一樣。但由于篇幅更短,小小說的情節設計又和其他小說有著深刻不同。長篇小說也好,中短篇小說也罷,在寫作時都需要寫作者苦思冥想小說的結構和情節,同時還要埋下伏筆、設計線索,以保證前后照應,起伏有致。與之相比,小小說的情節要簡單得多,基本上就是一次性的,幾乎不用過多思考上下銜接問題。這就給小小說寫作者一個誤區,使其在情節設置上天馬行空,無所顧忌,結果導致許多小小說嬌柔做作,根本經不起推敲。我不贊成什么“非虛構文學”的提法,因為說嚴重些,如果沒有虛構,文學就失去其存在的意義。但所有文藝作品都源于生活,必須經得起生活的檢驗。小小說決不能因為篇幅短小就瞎編亂造,不然將只會像河溝里的水草一樣毫無力量,也毫無用處。
在小小說的創作中,還有幾點應特別注意:一是要把握好小小說的開頭。都說小小說的結尾重要,極端者甚至把小小說視為“結尾的藝術”。其實小小說的開頭同樣輕慢不得。人們的時間那么緊,好不容易抽出一點閑暇、醞釀一點情緒讀你的小小說,不料讀了幾百字還不得要領,還進不了戲,干脆“啪”地甩到一邊,不受那個洋罪了。反之,如果小小說頭開得好或語言別致,或富于動感,或角度新穎,或有一個吊胃口的懸念,我們就會眼睛一亮,興致大增。二是要講好故事。不少人寫小小說時,很容易把小小說寫成短篇或散文。其實,寫小小說,只要掌握兩點就好了,那就是意義和情節。小小說作為一種文體,寫出的東西一定要有意義。就事論事不可以,它一定有人生的思考在里面。這就是深度。要把小小說的故事講好,我認為應該把握好這樣幾點:1、文筆簡潔,1800字即可,不要太長。2、注重情節的曲折。講究一步一轉,引人入勝。3、取材廣泛,但要加入自己的思考。我們身邊的人與事太多了,任何一個人,一個鄰居,一個親人,都有故事。重要的是我們的思考與挖掘,從他們的人生感覺到了什么,這很重要。也就是說,小小說具有思想性,流水賬一樣記敘要不得。4、不要寫成散文。小小說就是小小說,它與散文是有區別的。這區別,就是小小說,是短劇,有劇情,有沖突,有曲折。5、不要把小小說寫成短篇。小小說限于篇幅,不能寫得太長。所謂字字珠璣,小小說沒有閑筆。所有的描寫都是為中心服務的。這中心就是主題。所以,說女人漂亮,不要將五官都泛泛道來,只說,眼前走過一個美人,就好了。這就是語言簡潔。即使描寫一個滄桑的老人的外貌,也只須用兩三句話就好了,不要起勁地描寫沒完。 三是小小說要有好的結尾。小小說講究壓著寫。一個秘密,到最后才揭開,是最好的。要出人意料之外,卻又在情理之中,讓人感嘆,真是這樣,作者寫的真好,這就對了。一眼看到底的東西是白開水,淡而無味。有味道的小小說一定有懸念,讓人愿意往下看。結尾不要太夸張就行,是很有意思的事情,這就是小小說的魅力。它引你這么想,而結尾卻是那樣的,出乎意料卻又合情合理 。四是小小說要講究語言藝術。小小說是平民藝術,要讓老百姓愛看,語言上要優美、自然、親切、和氣,不要老用書面語言,跟領導做大報告似的,或者像外交家之間那樣客套,顯得生分、外道、冷僻。讀好的小小說,生活氣息撲面而來,那就對了。
以上是本人針對小小說的一些淺見。由于水平有限,難免有詞不達意或穿鑿附會的地方,還望文學師友們多多賜教!
(作者為縣作家協會主席)
我寫小小說有七八年時間了,雖然寫了不少,但能給讀者留下深刻印象的卻微乎其微。2010年,珠海出版社出版了《欣鴻微型小說選》,算是處女作。隨后我繼續寫,便有了湖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縣里.鄉里.村里》。有好幾位文學師友見到后,讓我談談體會,可談什么好呢?為了不駁他們的好意,只好搜腸刮肚,才形成了下面的文字。
一
提起寫小小說,還真應該感謝當初的那次上網。我在網上忽然看到一位著名作家(名字記不得了)正好講到“鄉土小說”。他還特別強調,文學入門最好從寫小小說開始,這對我啟發很大。也就是那一次,使我了解到“鄉土小說”是中國現代小說創作的一個重要流派,指的是20年代初、中期,一批寓居北京、上海的作家,以自己熟悉的故鄉風土人情為題材,旨在揭示宗法制下鄉村生活的愚昧、落后,并借以抒發自己鄉愁的小說。這批作家有廢名、王魯彥、臺靜農、彭家煌、許杰等。而最早創作鄉土小說并證明其藝術魅力的,是魯迅。但是,無論是魯迅還是那些后來被稱為鄉土作家的青年作家,在20年代初、中期都不曾明確使用過“鄉土小說”的概念,更未以此相標榜。最早將這批作家回憶故鄉、書寫鄉愁的小說稱為“鄉土小說”的,是魯迅1928年在《中國新文學大系 小說二集導言》中。后來人們便沿用這一概念指稱這一時期的這批作家的創作。“鄉土文學”的主要特征,首先是作家以批判的眼光審視故鄉風習,對愚昧落后進行尖銳的諷刺與批判。其次,鄉土小說作家往往懷著哀其不幸、怒其不爭的復雜情緒描繪生活與苦難中而又麻木、愚昧的故鄉人,同情與批判,諷刺與哀憐相互交織,形成鄉土小說戲劇與悲劇相交融的美學風格。第三,在批評和描繪故鄉愚昧習俗、麻木人性、凄涼人生時,鄉土小說作家仍然抑制不住對故鄉的眷戀,而這眷戀又往往與某種失落感相交織,因而小說大都具有抑郁的抒情調子。至于何為“新鄉土小說”?記得《佛山文藝》主編文能先生曾給出過定義:就是用新的眼光去觀察和書寫當下農村發生了巨大變化的鄉土,包括人與人、與社會,與生產資料之間既包括原有的鄉野,又涵蓋了正在向城市化發展的小城鎮及城鄉結合部;作品所表現的人,也將不再是傳統意義上的農民,他們還包括了那些長期游走于城鄉之間的企業家、知識分子、鄉鎮干部、藝人以及那些還未來得及脫去“土”氣的城市農民工。
我1958年出生于山區農家,高中畢業參加了工作,從公社統計干起,之后調進縣城,先后在領導秘書、鄉鎮書記、計委主任、經濟(招商)局長等多個崗位上摸爬滾打,與農民、農村干部有著天然的密切聯系,并且飽經了風風雨雨和世道滄桑,談不上“有豐富的經歷和閱歷”,而“仕途的得意和不順”倒是刻骨銘心。于是便日積月累了一些素材。有了前面的那次啟發,便試圖將那些“喜、悲、樂”和“真、善、美”的東西記錄下來,并變成文字,不時地見諸于網絡報刊。我涉足文學其實還很淺、很淺,更沒有什么寫作成就。只不過書寫的大都是“農民、農村、農業”的三農題材,反映的大都是改革開放以來“三農”的新情況和新問題,塑造的大都是新農民和新的農村干部形象。所以,被羅維揚先生在收入《鄉賢文化小叢書》時歸類于“新鄉土小說”。
二
我寫小小說始終堅持從自己最熟悉、最動情的東西寫起。因為只有這樣才有內容可寫,才寫得具體、生動、有感情。最熟悉、最動情的東西往往都是自己所親身經歷的,有真體驗、真感受,能寫得見人、見物、見精神。文學是脫離不了一個人實際生活經歷的,即使是作家,也只有寫他自己熟悉的事物,才能寫出好作品來,更何況我這樣的無名小卒。
那么,怎樣寫最熟悉、最動情的東西呢?那就得善于觀察周圍的人和事,用心感受。一件細微的小事,一句動人的話語,一個細致的動作,一處獨具特色的景物,都能引起自己的某種感受,成為寫作的契機和切入點。
記得小時候寫作文時,總會有些同學抱怨無話可說,無事可寫,勉強拿起筆來只好絞盡腦汁,東拼西湊,最后成文多半是些空話、套話,不但別人讀了索然無味,就連自己讀起來也覺得意興全無。
然而,誰不希望自己寫起文章來文思泉涌,一揮而就?“寫什么”的問題,的確是一般人作文時最先遇到而又最感苦惱的事。那么解決這個問題比較便捷的途徑是什么呢?以我之見,就是從自己最熟悉、最動情的東西寫起。
一篇為人稱道的好文章,往往滲透著作者真摯濃厚的感情。很多人寫作,主要是心靈受到了某種情感的沖擊,例如遭到突如其來的打擊,失去了最親愛的戰友,盼來了苦苦等待的成功,得到了最渴望的回報......憤怒、悲傷、喜悅、激動等等感情,自然就會流露筆端。像這樣“情動于中而行于言”的文章,才可能具有震撼讀者心靈的力量。我們作文的時候,應該盡量挖掘、捕捉這樣動情的瞬間。
也許有人會說:我們生活簡單而枯燥極了,每天都是吃飯、睡覺、掙錢、工作,接觸的也都是一些普普通通的凡人,實在沒有什么讓人激動的事情。誠然,對于大多數人來講,生活就是這樣平凡。但是,也應該看到,我們生活在一個改革開放的時代,周圍的事物在日新月異地發生著變化,人與人之間的交流也越來越廣泛。只要我們不閉目塞聽,細細觀察,用心感受,總會有讓我們動情的東西。
三
我以為,小小說與長小說比起來,只能算是“小兒科”。但要把小小說寫好,的確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
我在這方面盡管認識膚淺,但對小小說的寫作還是有 直觀感受的。本人之所以不揣淺薄,急不可耐地要把這些感受拿出來獻丑,目的在于想跟文學師友們一起學習、切磋,同時也給自己的小小說寫作做個小結。
語言---小小說的基礎。大家都知道“小說是語言的藝術”。小小說自然也不例外,只是對語言的要求可能更高一些。試想,要在區區千把兩千字內生動地刻畫一個或幾個人物,同時還要完整地講述一個故事,語言豈不得更加簡練?所以,簡潔、洗練的語言堪稱是小小說的基礎。這一結論,是由小小說這種文體的特點所決定的,也是每一位小小說寫作者應該嚴格遵守的。有朋友說小小說難寫,或許就是這種精致的語言更加不容易拿捏。可究竟如何才能做到語言簡練呢?
首先,寫小小說應該盡量避免使用長句。小說里的長句,猶如關云長的青龍偃月刀,乍一看氣勢磅礴,舞動起來更是威力驚人。但對小說來說,這些長句就像一頭大象突然闖進了游泳池,不僅能力的發揮受到巨大限制,而且在有限的空間里會顯得更加臃腫和笨拙。而精悍的短句卻好似一把把鋒利的塑刀,能精準雕塑出生動的人物形象;另外在敘述上,短句也有著無與倫比的靈活性和表現力。最重要的是,短句簡潔、凝練,很適合小小說這種文體。
其次,小小說的語言一定要更有張力。語言的張力得長期積累,并非一日之功。但如果能在日常寫作中多注意一些細節,沒準兒可以做到事半功倍---譬如應盡量減少使用副詞和形容詞;對一些可用可不用的動態助詞--- “了”、“著”等---應盡量避免使用;對動詞、形容詞和副詞的選用應盡量做到精準等等。另外對人物行為和心理的刻畫,應注意寫實,避免務虛。
細節---小小說的生命。有人也許會認為限于篇幅,小小說應該更注重故事的完整性。言外之意,情節才是小小說最關鍵的因素。但我認為細節才是小小說真正的生命。失去細節,小小說就失去了生命。因為任何形式的小說作品都在乎人物,而細節恰恰是刻畫人物的利器。沒有細節的形象必定是呆板的、教條的,同時也一定是蒼白的。在這種背景下,無論故事有多離奇,情節有多曲折,也終究不會給讀者留下多深印象。有人說“短篇小說注重描寫,小小說側重敘述”。暫且不論這種觀點對不對,我卻以為刻畫人物并非“描寫”之專利,“敘述”同樣也能在塑造形象方面大顯身手。其原因就在于細節---細密的敘述---照樣可以為讀者呈現出有血有肉的人物形象。
情節---小小說的力量。不管哪種形式的小說,情節都只能為人物服務,這是一個顛覆不破的真理。小小說也一樣。但由于篇幅更短,小小說的情節設計又和其他小說有著深刻不同。長篇小說也好,中短篇小說也罷,在寫作時都需要寫作者苦思冥想小說的結構和情節,同時還要埋下伏筆、設計線索,以保證前后照應,起伏有致。與之相比,小小說的情節要簡單得多,基本上就是一次性的,幾乎不用過多思考上下銜接問題。這就給小小說寫作者一個誤區,使其在情節設置上天馬行空,無所顧忌,結果導致許多小小說嬌柔做作,根本經不起推敲。我不贊成什么“非虛構文學”的提法,因為說嚴重些,如果沒有虛構,文學就失去其存在的意義。但所有文藝作品都源于生活,必須經得起生活的檢驗。小小說決不能因為篇幅短小就瞎編亂造,不然將只會像河溝里的水草一樣毫無力量,也毫無用處。
在小小說的創作中,還有幾點應特別注意:一是要把握好小小說的開頭。都說小小說的結尾重要,極端者甚至把小小說視為“結尾的藝術”。其實小小說的開頭同樣輕慢不得。人們的時間那么緊,好不容易抽出一點閑暇、醞釀一點情緒讀你的小小說,不料讀了幾百字還不得要領,還進不了戲,干脆“啪”地甩到一邊,不受那個洋罪了。反之,如果小小說頭開得好或語言別致,或富于動感,或角度新穎,或有一個吊胃口的懸念,我們就會眼睛一亮,興致大增。二是要講好故事。不少人寫小小說時,很容易把小小說寫成短篇或散文。其實,寫小小說,只要掌握兩點就好了,那就是意義和情節。小小說作為一種文體,寫出的東西一定要有意義。就事論事不可以,它一定有人生的思考在里面。這就是深度。要把小小說的故事講好,我認為應該把握好這樣幾點:1、文筆簡潔,1800字即可,不要太長。2、注重情節的曲折。講究一步一轉,引人入勝。3、取材廣泛,但要加入自己的思考。我們身邊的人與事太多了,任何一個人,一個鄰居,一個親人,都有故事。重要的是我們的思考與挖掘,從他們的人生感覺到了什么,這很重要。也就是說,小小說具有思想性,流水賬一樣記敘要不得。4、不要寫成散文。小小說就是小小說,它與散文是有區別的。這區別,就是小小說,是短劇,有劇情,有沖突,有曲折。5、不要把小小說寫成短篇。小小說限于篇幅,不能寫得太長。所謂字字珠璣,小小說沒有閑筆。所有的描寫都是為中心服務的。這中心就是主題。所以,說女人漂亮,不要將五官都泛泛道來,只說,眼前走過一個美人,就好了。這就是語言簡潔。即使描寫一個滄桑的老人的外貌,也只須用兩三句話就好了,不要起勁地描寫沒完。 三是小小說要有好的結尾。小小說講究壓著寫。一個秘密,到最后才揭開,是最好的。要出人意料之外,卻又在情理之中,讓人感嘆,真是這樣,作者寫的真好,這就對了。一眼看到底的東西是白開水,淡而無味。有味道的小小說一定有懸念,讓人愿意往下看。結尾不要太夸張就行,是很有意思的事情,這就是小小說的魅力。它引你這么想,而結尾卻是那樣的,出乎意料卻又合情合理 。四是小小說要講究語言藝術。小小說是平民藝術,要讓老百姓愛看,語言上要優美、自然、親切、和氣,不要老用書面語言,跟領導做大報告似的,或者像外交家之間那樣客套,顯得生分、外道、冷僻。讀好的小小說,生活氣息撲面而來,那就對了。
以上是本人針對小小說的一些淺見。由于水平有限,難免有詞不達意或穿鑿附會的地方,還望文學師友們多多賜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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