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省環保廳轉發的《財政部 國家發改委 環境保護部 國家海洋局關于停征排污費等行政事業性收費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十堰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作出相應調整,刪除環保部門的排污費項目。由原來的14部門33項收費變更為13部門32項收費。
附件:十堰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2018年4月更新).xls
十堰市物價局
2018年4月4日
十堰市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目錄清單
(2018年4月更新,13部門32項收費)


附件:十堰市行政事業性收費目錄清單(2018年4月更新).xls
十堰市物價局
2018年4月4日
十堰市市級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目錄清單
(2018年4月更新,13部門32項收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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