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理論研究
破解“權力運行監督難”的有效之策
發布時間: 2009-08-19 00:00 來源: 編輯:admin
字體大小:
打印
返回

    反腐敗斗爭的實踐表明,一些掌權者之所以產生“權力腐敗”,最重要的一條就是在“權力運行”中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少數的甚至認為:制度制度,不治干部,只治群眾;監督監督,不監上級,只監下屬等等,至使一些監督制度在落實中失之于寬,失之于軟,難于發揮監督作用。歷史的定律證明:對掌權者監督的失敗,必然導致“權力運行”的失控,而失控的權力必然導致“權力腐敗”。因此,用“綜合制度”規范“權力運行”,用“大監督”制約“權力運行”,是歷史的警示,是現實的提醒,是未來的昭示。

  一、要破解領導干部權力運行中“本級監督不力”的問題,就必須牢牢守住黨內監督這道“重閘門”

  第一,嚴格執行黨委議事程序,營造黨內監督的剛性環境。江澤民同志提出的:“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十六字方針,揭示了黨的領導的內在規律,明確了黨的領導工作的指導原則,科學規范了各級黨委和領導干部的決策程序和操作要求。集體領導和民主集中是最高原則;個別醞釀和會議決定是重要的方法和程序。我們在實際工作中必須用嚴格的黨內議事規則來規范個人權力行為,特別是涉及單位或部門的重大建設事項、重大經費開支、干部選拔任用等一些熱點問題,要堅決按程序辦事,不能用辦公會、碰頭會、口頭征求意見、甚至用傳閱方式代替黨委決策;即使是在工作繁忙,有的事項急需處理的時候,該履行的程序必須履行,做到沒有充分醞釀的事情不研究,統一不了的問題再次經過論證后再上會,謹防集體違規決策。

  第二,嚴格請示報告,營造按規矩用權的權力氛圍。各級黨委實行的是黨委集體領導下的首長分工負責制,但分工不是分權,更不是化“黨委之權”為“個人私權”。因此,應建立班子成員定期報告制度:領導干部對分管的工作特別是當個人在工作中遇到重大問題時、遇緊急情況實行臨機處理后,都要及時報告本級黨委書記和黨委班子;對于政策法規邊緣上的問題,要堅持先請示后決策,嚴禁把“擦邊球”看成是“好球”,防止隨意“犯規”和濫用“分工權”。

  二、要破解領導干部權力運行中“重大問題監督不到位”的問題,就必須高高舉起民主監督這把“鋒利劍”

  憲法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切權力屬于人民”,這是最民主的表示。可見,尊重民權,加強民主監督不僅是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根本要求,也是加強權力監督的根本需要。當前在我國民主政治正向縱深發展和推進的過程中,加強民主監督應著力“兩個進入”:

  一是讓“陽光作業”進入“權力運行”。對涉及人、權、事等重大敏感問題,在不泄密的情況下,都要公開透明。在內容上做到將相關的政策、標準、原則、對象、數量以及承辦部門和承辦人員如實向廣大群眾交底,自覺接受下級和機關各部門的監督;在范圍上涉及到哪一級就公開到哪一級,涉及到哪些人就告知到哪些人;在方法上要按組織步驟逐級公開;在時機上要根據問題的性質和操作的難易程度確定公開時間,保證大家能充分地進行分析思考,集中正確意見。

  二是要讓群眾公論進入“權力決策”。實踐表明,現在有的領導機關對尊重群眾公論重視不夠,落實不到位的問題還比較突出:有的對群眾參與選賢任能的重要作用認識不夠,征求群眾意見走過場;有的擔心群眾參與會束縛自己的手腳,害怕個人說了不算,影響自己的權威;有的用領導意志代替群眾公論,跳不出個人的小圈子。要改善這種現狀就要自覺做到“一先一保”:一先就是用人辦事要先過群眾關,再過組織關,凡多數群眾不擁護的干部不能提拔,大多數群眾反對的事情不能任意決策,要把黨委的決策與廣大群眾的公論有機的結合起來;一保就是要保護群眾參與監督的積極性,不得用手中權力給群眾“穿小鞋”,甚至進行打擊報復。

  三、要破解領導干部權力運行中“監督渠道不暢通”的問題,就必須緊緊抓住制度規范這道“鐵柵欄”

  實踐證明:制度緊一緊,腐敗就退一退;制度松一松,腐敗就進一進。可見,用制度保證監督渠道順暢,是超前監督“權力運行”的有力之舉。一方面,要嚴格落實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做到班子出了問題要集體處理,同時對直接責任人也要處理,不能在班子受過和個人違紀上“攪混水”,充分發揮“責任制”對“權力運行”的制約作用。另一方面,要建立自查自糾制度。領導干部要自覺堅持過雙重組織生活制度,虛心按受普通黨員的監督;要按規定開好民主生活會,充分利用班子成員工作接觸多、靠得近、了解深、監督及時的特點,強化相互監督;要結合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告知回告、職代會工作報告制度等一系列有效方式,增加“權力運行”的“曝光度”。再一方面,要建立專項監察制度。要充分發揮上級紀檢監察部門,對下級黨組織和領導干部的專項執法監察作用,要把對所屬單位進行專項執法監察的好方法,有機的運用到對領導干部在重大問題和重大工作決策的執法監察中來。例如。在重大責任事故中,應在全面搞好調查的同時,對主要負責人進行專項執法監察,找出其“權力運行”中的重大失誤,并作出公示和處理,而不是簡單的追究了事。這應該成為一種法定制度。

   四、要破解領導干部權力運行中“監督舉措不適應”的問題,就必須處處創新監督方式這個“硬手段”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沒有創新,原有的監督機制就會顯得滯后無力;沒有創新,就不可能用更有力的手段來制約新的腐敗行為。當前,應強化“三硬招”:

  一要倡“舉”。要重視群眾的來信來訪,使獎勵舉報有功者納入法定范圍。事實證明,群眾舉報在任何時候對付腐敗分子往往都是致命的打擊,只要我們真正嚴肅的對態群眾舉報,做到有舉必查,有查必嚴,查實必究,一些“權力腐敗”者就很難逍遙法外。

  二要嚴“審”。一是加強督察審計。在普遍抓好在任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的同時,要加大對離退、辭職、調離和升任領導干部的審計力度,不能掛“空檔”,使一些領導干部的不軌行為隨“退”而“自然剝離”,隨“升”而“自然蒸發”。二是加強經濟聯審,變“一支筆”審批為“多堂會審”,防止個人亂用濫花。三是堅持先審后用。對提拔使用的干部,不能因為“提”而放松“審”,甚至畏懼“審”,嚴防“邊腐邊升”、“帶病上任”。凡審計結論未出來之前,不得公布其新任職。實踐證明,有了審計這道“緊箍咒”,無論是哪種類型的圖謀者都不敢輕易濫用權力,貪臟枉法。

  三要真“巡”。要嚴格按照“巡視辦法”加強巡視工作,確保巡視工作不走過場,對問題較嚴重的要嚴格落實“問責制”,對觸犯黨紀國法的,要堅決依法論處,決不姑息遷就。(作者熊建華,系中國人民銀行宜春市中心支行黨委組織部)

                                               (來源:人民網-理論頻道)

相關新聞 相關新聞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便民服務
今日竹山云超市 今日竹山云超市
一周熱門
媒體矩陣
  • 民生碼上見
    民生碼上見
  • 竹山便民服務
    竹山便民服務
  • 竹山特產云超市
    竹山特產云超市
  • 今日竹山報
    今日竹山報
  •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今日竹山網站手機版
  • 云上竹山客戶端
    云上竹山客戶端
  •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竹山新聞微信公眾號
  •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竹山融媒+微信公眾號
  •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
    今日竹山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