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治雄
“管理”是一個常見名詞,現實生活中我們天天都離不開管理。大到一個國家、一個部門、一個單位,小到一個家庭或個人無時不刻都在管理之中。那么,管理究竟是什么呢?經濟學家認為,管理=管+理=管好管住+理清理順。然而,要想使我們的管理工作變得簡單、直接、有效,那還應該“需要尋找管理的規律,就象人類的發展必須要遵循自然規律一樣”,尋找化繁為簡,以簡馭繁的管理思想和技巧。筆者從管理的本質、對象、內容、目標四個方面談談個人看法。
本質
“管”的本質是約束。不言而喻,“管”蘊涵著權力,表現的是指揮與服從,支持“管”的是法律、規律和制度。控制論的專家艾什比曾說過:“每一自然規律總意味著有約束不變量存在,所以每一自然規律就是一種約束。事實上,規律只是約束二字的同義詞”。“管”的本質是約束,最根本是對人行為的約束,以保證人的行為與組織行為同向和同步。因此,要強調“法”,“法”是強制化的理,普通化的“情”,是管理必要化的約束。
對象
“管”的對象是“理”。表面上看,管理是管人、財、物、時、空、事的,而其實質內涵是人、財、物、時、空、事運作中的“道理”。所謂“道”其實就是規律,而“理”是要使管理合乎規律,當然還包括管理中說理、明理、有理、合理,按照規律辦事,使管理能治理,以“理”才能服人,使人自動、自覺、自主;以“理”才能理事,把握客觀規律,就理辦事才能把事高效率辦好。管理實踐證明,凡是不合理、不按規律運行的管理,一般都是違規的腐敗點和機會點。因此,“管”要管在點子上,“理”要理出頭緒來,否則,就難以達到管理的目的。筆者認為,管理要管出效率來,管出人氣來,效率高、人氣旺者得天下。
內容
管理重在“理”。也就是說,管理要“管”在“理”上,應該重視對管理工作進行梳理、整理來升華工作,但被管理者是由人組成的,因此管理還要講感情。“理”的核心是理人,而影響人行為的關鍵是“情”與“理”,“情”與“理”相互左右。“情”影響對“理”的認識和遵守,“理”影響“情”的好壞,所以理人要理情。“情”包括人情、行情、國情等。作為一名管理者,首先是要理人心,“順其心而理其行”,以情聚人,以情感人,以情育人,這比理財、理物更為重要。因此,管理要把握人的本質,并開發人的主觀能動性。
目標
管理工作的主要對象是人,而人的一切活動都是受思想支配的。因此,管理工作不僅要靠行政手段、法律手段、制度手段管行為,還要通過教化理喻管思想。管理如果做到了“明理順情”就能達到和諧的境地,達到管理目標。在管理中明理要講理化(用道理教化),順情要講感化(用情感同化)。因此,“理”與“情”離不開教,即管理是教育、教學、教養、教導、教化。教育的實質是說服,最好的方法是以德感人,以心換心,以情悅情,幫助人認識自我,使人自動、自主、自發和自導地進行自我管理和工作,以達到“無為而治”的管理最高境界。(作者單位:縣畜牧獸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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