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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議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難點與對策
發布時間: 2005-12-12 00:00 來源: 編輯: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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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朱仕福  陳聲元  王天斌  師利虎

  一、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存在的主要難點
  一是觀念不適應。由于幾十年來形成的傳統的人事管理體制,使人們認為跨進了機關事業單位就進了保險箱。在改革中一部分職工擔心下崗分流,害怕失去工作崗位,擔心收入減少,使得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舉步維堅。
  二是政策不配套。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的政策規定空白比較多,涉及崗位設置、競爭上崗、社會保險、分配制度改革等配套政策性文件沒有出臺,聘用制度推行方面也缺乏具有可操作性的規范指導。
  三是保障不健全。特別是以養老保險為核心,以及與之相配套的失業、工傷 等保險制度不健全,給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帶來阻力。
  四是事業單位自主權不明。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是要努力建立起政事職責分開、單位自主用人、人員自主擇業、政府依法監督、配套措施完善的分類管理制度,但在實際操作中,大多數單位都存在需要的人才進不來,剩閑的人員出不去的矛盾。
  二、解決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難點的途徑
  一是要 通過政策的學習和宣傳,深刻理解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指導思想、總體思路和目標任務,以提高各部門對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的認識和信心。
  二是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決職工的實際困難。歷來改革都會涉及到職工的利益,引起社會強烈反映,甚至影響穩定大局。這就要求有關部門領導和工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要通過調查,深入細致地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和幫助職工正確處理國家利益,集體利益與個人利益之間的關系,理解支持改革。還應把思想政治工作同關心、解決職工實際困難結合起來,堅持“無情改革,有情操作”,   的原則妥善安置下崗職工,促進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順利進行。
  三是著力解決政策不配套問題。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涉及體制機構、人事分配、社會保障、財政調度等制度,分別屬于組織、宣傳、人事、財政、勞動和社會保障、編辦等多個部門的管理。所以各相關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出臺配套政策,使改革中不出現問題。
  四是切實解決好事業單位的自主權。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脫鉤、分類、放權、搞活”的要求,應逐步擴大事業單位用人自主權。要推進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改革,幫助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完善人事管理制度,協助其建立完善自我發展、自我約束機制,各級行政主管部門應逐步調整與事業單位的關系,改變過去把事業單位作為行政部門附屬的做法,尊重事業單位的用人自主權和業務經營自主權,以“放水養魚”的思路促進事業單位的社會化、市場化進程。      
  (作者單位:縣人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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