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殘聯,各評定機構,廣大殘疾人朋友:
根據中國殘聯“關于殘疾人等級評定不精準、騙取侵占惠殘資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部署、湖北省集中整治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精神、《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管理辦法〉細則》及湖北省、十堰市、竹山縣殘聯“關于殘疾人等級評定不精準、騙取侵占惠殘資金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安排,為深入推進涉殘領域專項整治,堅決杜絕“目測評殘”等違規行為,嚴格規范殘疾評定工作,現對2018年以后殘疾人證目測評定人員重新評定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重新評定對象
2018年1月1日之后,通過目測方式評定殘疾等級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持證殘疾人(重新評定名單附后)。
二、重新評定依據
嚴格按照《殘疾人殘疾分類和分級》(GB/T 26341-2010)等國家統一標準,結合申請人病歷、檢查報告、現場查體等綜合材料,規范開展殘疾等級評定,堅決杜絕主觀目測、隨意定級等違規操作。
三、重新評定安排(一)全面排查通知(3月17 日起至4月13日)
縣殘聯對2018年以來殘疾人證辦理檔案進行全面梳理,逐一排查測評殘人員信息,建立重新評定臺賬,明確重新評定要求、時間、地點及所需材料,確保不漏一人、不留死角。
(二)集中重新評定(4月14日至4月30日)
各鄉鎮、村(社區)組織符合條件的殘疾人,到指定殘疾評定機構(醫院)進行現場重新評定。重新評定由具備資質的殘疾評定醫師按照規范流程開展,現場查體、記錄信息、出具評定結論,全程監督。
(三)結果公示與換證階段(重新評定完后10 個工作日內)
重新評定結論經審核無誤后,按規定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的,為符合標準的殘疾人換發新證;對重新評定不符合殘疾標準的,按程序注銷殘疾人證,并做好政策解釋工作。
四、相關要求
(一)嚴格規范流程
所有重新評定工作必須嚴格遵守殘疾評定標準和流程,嚴禁任何形式的目測評殘、人情評殘、虛假評殘,確保評定結果公平、公正、公開。
(二)壓實主體責任
鄉鎮殘聯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細化工作方案,倒排工期、掛圖作戰,按期完成重新評定工作。縣殘聯將對重新評定工作開展專項督導,對工作不力、敷衍塞責的單位和個人,將進行通報、移交縣紀委監委處理。
(三)做好服務保障
評殘機構要為殘疾人重新評定提供便利服務,開通綠色通道,優化辦理流程;縣殘聯對行動不便的殘疾人(肢體、精神、智力)提供上門評定服務,切實提升服務溫度,保障殘疾人權益。
(四)強化監督舉報
歡迎社會各界對殘疾評定工作進行監督,如發現違規目測評殘、虛假評定等問題,可通過縣殘聯監督電話0719-4226029進行舉報,我們將逐一核查、嚴肅處理。
本公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竹山縣殘疾人聯合會
2026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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